杭政函〔2018〕97号 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要求批复<杭州市区人行过街设施专项规划>的请示》(杭规〔2018〕53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局委托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杭州市区人行过街设施专项规划(文本)》(以下简称《规划》)。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对《规划》中的主要内容予以明确。 (一)规划期限:2018—2035年,近期至2020年,远期至2035年。 (二)规划范围: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杭州经济开发区(下沙)、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 (三)规划目标:以步行安全和交通高效为目标,通过科学引导人行过街设施的布局与设置,提高人行过街设施利用率,优化设施管理体制,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建立安全便捷、完善有序的城市人行过街设施系统,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城市环境品质。 二、原则同意《规划》的布点原则和重点区域划分方案。 (一)重点区域:武林—湖滨商圈;东站枢纽区;钱江新城核心区;文新地区;滨江中心区;九堡下沙中心区。 (二)重点线路:天目山路—环城北路—艮山路;莫干山路—环城西路;秋涛路;文一路—德胜路;庆春路;沿运河慢行优化带;沿钱塘江慢行优化带。 (三)重要节点:人流量最为集中的大型商业设施、轨道交通站点、快速公交站点、交通枢纽站场、大型文体场馆、学校医院等高密度人流集散点附近。 三、原则同意规划布点新增立体过街设施85处(不含涉及地铁项目的行人过街单独通行空间),其中近期规划建设立体过街设施38座。 四、原则同意31处地铁站点增设行人过街单独通行空间以及一体化标识引导系统。 五、在下一步相关项目的方案审查中,进一步完善结合地铁和城市地下空间的连通方案,增加立体人行过街设施。 六、由你局指导并督促萧山、余杭、富阳、临安、大江东等区域编制本区人行过街设施专项规划,并纳入统一管理。 七、《规划》由你局负责解释。 八、《规划》经批准并加盖杭州市规划局(杭州市测绘与地理信息局)规划设计成果检验章后生效,原有同级别同类型规划同时废止。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