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政函〔2018〕63号 市科协,杭州城西科创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你们《关于要求批复〈国家(杭州)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工作方案〉的请示》(杭科协〔2018〕18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国家(杭州)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方案》关于国家(杭州)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主要任务和保障举措等内容。市委人才办、市科委、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外侨办、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杭州城西科创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杭州高新开发区管委会、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含钱江世纪城)、浙江杭州未来科技城(海创园)管委会、市科协等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抓好《方案》落实工作。 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国家(杭州)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建设为契机,围绕打造具有引才引智、创业孵化、专业服务保障等功能的国际化综合型创新创业平台的目标,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助推本土企业和人才与海外创新资源开展对接合作,实现创新资源和人才团队的全球优化配置;要积极实施创新驱动和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推进高层次人才在我市创业创新,加快提升城市国际化和人才国际化水平,将我市打造成人才生态最优城市。 三、市科协要牵头做好国家(杭州)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建设重点工作的研究和谋划,加强《方案》落实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杭州城西科创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要按照《方案》要求强化责任落实,细化工作举措,确保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取得实效。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