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良渚古城遗址保护管理规划的批复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良渚古城遗址保护
管理规划的批复
杭政函〔2018〕1号
余杭区政府:
你区《关于提请市政府尽快批准公布〈良渚古城遗址保护管理规划〉的请示》(余政〔2017〕72号)收悉。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良渚古城遗址管理规划的批复》(文物保函〔2017〕2071号)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由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建筑历史研究所编制的《良渚古城遗址保护管理规划(2013—2025)》(以下简称《保护管理规划》)。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对《保护管理规划》中的主要内容予以明确
(一)适用范围。《保护管理规划》作为良渚古城遗址保护管理的依据性文件,用于指导良渚古城遗址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并对今后相关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及保护措施、建设方案的制定起统领和指导作用。
(二)保护对象。原则同意《保护管理规划》中确定的保护对象为良渚古城遗址及其相关环境,包括承载该遗址突出普遍价值的城址、外围水利系统、分等级墓地(含祭坛)、以良渚玉器为代表的出土器物等4类人工要素与相关的历史与景观等自然环境要素,以及与要素载体保护和管理直接相关的各类因素。
(三)规划期限。2013—2025年。
(四)规划范围。良渚古城遗址的规划范围根据世界遗产委员会的最终审查意见进行调整确定。
二、原则同意《保护管理规划》所确定的规划目标和规划策略
(一)规划目标。根据世界遗产的保护管理要求,维护良渚古城遗址,包括城址、分等级墓地(含祭坛)、外围水利系统、以玉器为代表的出土器物等各类遗产价值构成要素;维护山体、孤丘、水系与湿地环境、整体格局等历史环境与自然生态特征;协调多方利益,统筹遗产保护与遗产地的社会经济与城镇发展关系;提升良渚古城遗址的保护与管理水平;将良渚古城遗址的独特价值通过恰当的提炼与系统的诠释传递给更多的公众,并将其出土器物,特别是具有丰富艺术与精神内涵的玉器所承载的历史信息通过博物馆或其他有效方式向公众传播,确保良渚古城遗址的突出普遍价值得以真实、完整的保存,使世世代代的人们都能感受到这份遗产的重要价值和不朽魅力。
(二)规划策略。
1.建立基于遗产价值的保护目标;
2.针对遗产保存主要影响因素制定规划策略,包括良渚古城遗址的整体保护策略、区分要素属性和保护压力的保护区划分类规划策略、结合遗产地社会经济发展实际情况的遗产本体分批分期保护与整治规划策略、以玉器为代表的出土器物保护策略、良渚古城遗址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策略;
3.确立遗产构成要素的长期、有效的保护管理保障体系:保护管理的基本对策、利益相关方协调的基本对策、良渚古城遗址考古与研究、遗产价值阐释基本对策。
三、原则同意《保护管理规划》提出的各项管理措施,加强各类遗产要素的保护管理
原则同意《保护管理规划》中有关遗产本体与历史环境要素保护、社会居民调控安置、土地利用管理、道路交通管理、基础设施管理、灾害防治管理、遗产监测管理等专项规划提出的主要任务,以确保承载良渚古城遗址突出普遍价值的各类载体的安全性、完整性、真实性,并为之提供中长期有效保护与管理。
四、规划实施职责
《保护管理规划》中的保护管理措施由你区会同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理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实施。你区要会同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理委员会,结合世界遗产委员会对良渚古城遗产的审查批复意见,抓紧对《保护管理规划》进行补充和修编。
五、其他
你区要会同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理委员会,按照本批复和世界遗产保护的要求,加强对良渚古城遗址的保护和管理。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