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统筹规划。
各级政府要根据盲教育以省为主、聋教育以市为主、培智教育以县为主的特殊教育布局要求,加强对特殊教育事业的领导,将发展特殊教育作为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推进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任务,根据本计划,结合当地实际制订实施方案,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本着特教特办、重点扶持的原则,统筹安排相关资金,合理配置特殊教育和康复资源,切实解决制约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
(二)健全工作机制。
各地要建立政府领导负责、相关部门协同推进实施的工作机制,落实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确保计划如期完成。教育部门要统筹制订实施方案,加强对承担特殊教育工作学校的指导,开展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依托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等平台,加强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信息监测服务和动态管理。发展改革部门要把特殊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财政部门要完善特殊教育投入政策,支持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落实特殊教育学生资助经费。民政部门要做好儿童福利机构孤残儿童抚养和教育工作。人力社保部门要完善和落实在工资待遇、职称评聘等方面完善和落实对特殊教育教师的支持政策。卫生计生部门要做好对残疾儿童少年的医疗与康复服务。残联要建立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监测指标体系,做好持证学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情况、残疾情况实名制调查统计和信息通报工作,加强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训练和辅具配发等工作,维护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教育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督导评估。
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组织开展对特殊教育工作的专项督导检查,并将特殊教育学校列入中小学校发展性评估工作,不断提升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促进我市特殊教育工作的整体水平。
本计划自2016年11月15日起施行,由市教育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附件:特殊教育提升重点项目附件特殊教育提升重点项目
根据我市特殊教育发展实际,设立9个重点项目,以保障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实施。
一、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项目
按照住房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制定的《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推动我市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提升各区、县(市)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程度,2018年全市特殊教育学校均达到国家建设标准。
二、特殊教育学校仪器设备配置标准化建设项目
根据国家《特殊教育学校仪器设备配置标准》,加强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现代化专用设施设备配置,改善办学条件,满足特殊教育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和师生生活的基本需求,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育水平和质量。2018年底前,各区、县(市)特殊教育学校专业设施配备均达到国家标准。
三、特殊教育示范性资源教室建设项目
加快推进普通幼儿园、小学和初中学校资源教室建设,实现资源教室全覆盖,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1所学校设立1个杭州市合格资源教室,扩大随班就读的规模。启动示范性资源教室工程,3年内市级示范性资源教室达到60个以上。
四、特殊教育学校卫星班试点项目
探索特殊儿童教育安置新形式,每个特殊教育学校至少设立1个试点卫星班。
五、特殊教育名师和学科带头人培养项目
将特殊教育名师和学科带头人培养工作列入新一轮市级名师培养工程,选拔特殊教育学校优秀中青年教师进行系统培训,为每个区、县(市)培养1名以上特殊教育“种子教师”。
六、特殊教育学校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鼓励支持特殊教育学校举办职业高中教育,鼓励职业学校与特殊教育学校合作建设3个以上残疾学生职业教育相关专业实习实训基地,提升残疾儿童少年的职业技术水平和就业能力。
七、特殊教育医教结合实验项目
组织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医教结合实验,建立5个医教结合实验学校,通过整合卫生、教育资源,建立医疗、教育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探索医教结合特殊教育模式,为残疾儿童少年提供早期干预、早期康复服务。
八、杭州市特殊教育数字资源应用平台建设项目
建立杭州特殊教育网站和杭州市特殊教育数字资源应用平台,推进特殊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快特殊教育学校网络教学资源建设,开发一批特殊教育学校优质录像课、教学设计、多媒体课件等数字化资源,实现优质资源共享;在此基础上建立特殊教育质量监测评价体系。
九、教、医、训“三位一体”复合型特殊教育教师培养模式改革项目
支持杭州师范大学开展教、医、训“三位一体”复合型特殊教育教师培养模式改革,通过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开展教学建设与改革、加强专业实验室建设、加强科学研究等一系列措施加快特殊教育专业的发展,形成卓有成效的基于心理—医学—康复的复合型特殊教育教师培养模式,打造杭师大特殊教育的特色品牌,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我市全面提升特殊教育质量和整体办学水平提供高质量的师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