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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2016-10-10 08:13:07 杭州网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杭政函〔2016〕148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9月29日

杭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为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全市水生态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发〔2016〕12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五水共治”为载体,以“河长制”为抓手,以“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为原则,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治本导向,实行最严格环保制度,实施全过程监管、全体系治理,严格考核问责,严格执法监管,推动全民参与,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建设生产美、生态美、生活美、人文美的国际化城市和美丽中国的样本提供良好的水环境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17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13个国家“水十条”考核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保持在92.3%以上,18个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保持在66.7%以上,45个市控以上断面水质达标率保持在86.7%以上,削减劣Ⅴ类水质断面11个;城市建成区消除黑臭水体达到国家要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基本达标;地下水水质保持稳定。

    到202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13个国家“水十条”考核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保持在92.3%以上,18个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77.8%,45个市控以上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88.9%;全面消除劣Ⅴ类水质断面;城市建成区全面消除黑臭水体;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千岛湖引水工程建成后,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地下水水质保持稳定。

    到203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基本恢复。到本世纪中叶,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二、全面控制水污染物排放

    (一)狠抓工业污染防治。

    全面整治重污染行业。严格按照“关停淘汰一批、整合入园一批、规范提升一批”原则和重点行业整治提升标准,深入推进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深化电镀、印染、造纸、化工等重污染行业整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提升萧山印染行业、富阳造纸行业工业重复用水率,确保2017年年底废水排放量在2015年基础上削减8%,力争削减10%。其他地区印染、造纸和化工行业确保2017年年底的废水排放量在2015年基础上削减6%,力争削减8%。大力开展地方特征重点行业整治提升,着力解决酸洗、砂洗、有色金属、废塑料、农副食品加工等行业的污染问题。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对水环境影响较大的“低、小、散”落后企业、加工点、作坊开展专项整治。对富阳、临安“低、小、散”造纸企业进一步整合,对苕溪上游、钱塘江上游小化工企业实施关停、转迁。开展萧山水洗定型行业、余杭竹制品深加工行业、千岛湖流域采矿行业专项整治,2016年年底前完成杭州千岛湖矿产品有限公司四家矿山的关停,2016年启动杭州建铜集团有限公司废水纳管排放工程,力争2017年年底前、确保2018年6月底前实现纳管后废水在新安江大坝下游合适区域排放。2018年6月底前,关停千岛湖流域内电镀等重污染企业。实施萧山区空港经济区化工行业结构调整,逐步取消化学合成工艺,力争202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到2020年,关停、转迁杭州经济开发区内化工企业。[市环保局、市经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安全监管局等参与,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各项工作均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强化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工业集聚区污染治理。工业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并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应同步规划和建设污水、垃圾和危险废物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2016年年底前,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逾期未完成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上报省政府,建议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或撤销其园区资格。2020年年底前,无法落实危险废物出路的工业(产业)集聚区应按要求建成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安装监控设备,实现工业集聚区危险废物“自产自消”;逾期未完成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上报省政府,建议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危险废物的建设项目或撤销其园区资格。(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委、市商务委等参与)

    实施重点水污染行业废水深度处理。严格落实重污染行业重金属和高浓度难降解废水预处理和分质处理,强化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维管理和清洁化改造。加快对企业废水处理设施及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加强对纳管企业总氮、盐分、重金属和其他有毒有害污染物的管控。在化工、电镀行业废水管道架空或明管的基础上,继续推行造纸、印染、制革等重点行业的废水输送明管化,杜绝废水输送过程污染。印染、化工、造纸行业的废水逐步纳入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范围,现纳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废水需达到相关行业污水排放纳管标准。(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委、市科委、市建委等参与)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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