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溺水事故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杭政办发电〔2016〕5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的紧急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6〕85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学生溺水事故防范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的责任感
自我市2012年建立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联动机制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各自作用,多渠道、多角度地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和综合治理工作,全市因溺水死亡的学生人数呈逐年下降态势。但同时,应清醒地认识到,我市地域广阔,江河、湖泊、水库众多,每年学生因擅自游泳引发的溺水事故仍时有发生。近日,我省接连发生一次多名学生溺水身亡事故,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务必站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高度,把防范学生溺水事故作为保障学生暑期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强化联防,坚决防止本地区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进一步落实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的联防联控机制
学生溺水事故防范工作需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全市教育、综治、公安、林水、宣传、民政等部门和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组织要切实按照《关于建立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联动机制的通知》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力做好各项工作。综治、水利等部门要对辖区内学生可能出入的重点水域进行全面清查,督促辖区各水域权属主体(责任人、责任单位)在有安全隐患的水域边设立安全警示牌、隔离带和防护栏,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加强现场管理;要将学生溺水事故防范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内容,充分发挥村(社区)网格员、平安巡防员的作用,加强对河塘水库的巡查,同时加大考核力度,督促各地政府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组织和民政部门,要通过开设“假日爱心学校”“农村留守儿童之家”等方式,丰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的暑期生活,有效降低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风险。
三、进一步加大防范学生溺水工作宣传教育力度
各地要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资源,通过播放刊登防溺水公益广告,宣传防溺水有关知识,教育广大青少年学生珍惜生命,提醒家长加强对孩子的安全监管,落实监护责任。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严格落实安全教育责任,切实加大防溺水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近期要立即开展一次学生安全教育活动,发动学校教师通过家访、电话等方式和校讯通、网络等载体,把相关防溺水知识告知每一位学生和家长。
四、进一步强化学生溺水事故防范工作的责任落实
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防范学生溺水事故工作责任制。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严格落实突发事件报告制度,一旦发生学生溺水事故,所在学校必须第一时间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教育主管部门要及时向本级政府及上级教育部门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各地教育、公安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分析事故原因,查找薄弱环节,总结经验教训,切实改进工作。对因教育宣传责任不落实、管理措施不到位、重点水域漏管失管等原因造成学生群死群伤的,要严肃追究当地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学校以及相关部门的责任。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