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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情况跟踪督查有关建议的复函
2016-04-15 10:15:11 杭州网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情况跟踪督查有关建议的复函

    杭政办函〔2016〕49号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贵办《关于市政府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情况跟踪督查有关建议的函》(杭人大常办函〔2015〕18号)收悉。市政府高度重视,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认真研究,并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落实。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一、关于提高认识,明确责任问题

    义务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中之重,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是政府应尽的责任。目前,市政府正在制定《杭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进一步明确保障义务教育发展的法定职责,并要求各有关部门特别是机构编制、发展改革、财政税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综合管理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分工负责,紧密协作,提出实施方案,制定配套政策,共同推进义务教育改革和发展。各级政府将切实担负起义务教育的法定责任,以建设高水平教育服务体系为核心,以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标,重点谋划部署城乡教育统筹发展和推进教育多样化、国际化、信息化、小班化,以及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工作,明确阶段性目标,促进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关于强化执法,完善机制问题

    (一)强化监督指导,加大小区配套学校“三同步”建设工作力度。

    2015年4月,我市制定了杭州市城区3年开建105所义务教育规划配套学校计划,明确了建设目标、实施主体、牵头部门和完成时限,并召开工作推进会议,重点推进义务教育配套学校“三同步”建设;发布了《〈2015—2017年杭州市城区义务教育规划配套学校实施项目建设计划〉督查实施方案》,将义务教育配套学校建设计划列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导工作任务,着力推进规划配套学校建设工作;新修订的《杭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若干规定》明确了新增配套教育设施“三同步”建设情况核查机制,确保新增住宅项目落实配套教育设施。截至2016年2月底,主城区已有12所义务教育学校竣工、24所开工在建。

    针对个别义务教育配套学校建设未能按预期计划推进的情况,我市将从以下两个方面加大推进力度:一是加大对配套学校建设落实情况的督查。2016年市政府将各区政府(管委会)义务教育配套学校“三同步”建设落实情况列入市政府对各区政府(管委会)的考核内容,于2016年3月起,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城区义务教育规划配套学校项目建设进度进行专项督查,确保配套义务教育学校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如期完成。二是严格把关。我市将根据《杭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若干规定》,对新增住宅项目的配套教育设施情况按照“三同步”要求进行审核把关,不能达到配套学校建设要求的住宅地块不得出让,确保新增住宅项目配套教育设施的落实。

    (二)加强义务教育教师编制统筹管理,缓解师资紧缺矛盾。

    2015年5月,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管理和调控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54号)精神,我市对全市中小学校(含幼儿园)高级、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实行了总量控制和区域统筹,在一定程度上盘活了存量,为教师的专业成长创造了条件。同时,我市努力建立合理有序的教师流动机制,促进教师队伍城乡交流,提升农村学校师资队伍的水平。各区、县(市)在本地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内,预留了一定的中、高级岗位,专项用于评聘交流教师,引导骨干教师和校长向农村学校和城区薄弱学校流动,引导超编学校教师向空编学校流动,促进教师资源的合理配置。2015学年,各区、县(市)确定的1930名教师、校长交流人员全部到岗到位,其中,普通教师1339名、骨干教师452名、校长139名。2014和2015年,我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交流教师已占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总数的6.7%。

    下一步,我市将组织开展教师编制问题专项调研,尽快形成解决当前我市中小学师资力量紧缺问题的方案;继续以市师生服务中心代理的民办教师资源库为基础,健全代课教师信息库,进一步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解决暂时性师资短缺问题;完善教师交流制度,促进中小学教师的有序流动。

    (三)完善激励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学校和教师的扶持力度。我市积极落实农村特岗教师津贴制度,下发了关于建立农村特岗教师津贴的通知,指导各区、县(市)结合实际,根据乡村学校艰苦程度、地理位置适当分类,确保农村特岗教师津贴不低于省里规定的300元/月标准。目前,各地的农村特岗教师津贴已经落实到位,发放范围和发放标准居全省领先。此外,我市就农村教师评先评优、职称评聘、培养培训力度、教师待遇保障等方面也制定了相应的政策。

    下一步,市政府将成立调研组,实地调研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情况;出台《杭州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拓宽乡村教师补充渠道、提高乡村教师待遇、鼓励城镇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加强乡村教师培养培训工作等方面给予支持;建立健全“越往基层、越在偏远、越是艰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调动农村中小学教师工作积极性,鼓励农村教师安心教育,努力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

    三、关于加快试点,缓解急需问题

    2015年6月15日,滨江区正式开展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改革试点,并确定先行试点积分申请子女入学。2015年8月,滨江区政府制发了《关于印发杭州市滨江区居住证持有人积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滨政办〔2015〕23号),出台了《杭州市滨江区居住证持有人积分申请子女入学细则(试行)》。目前,滨江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试点准备工作有序开展,2016年4月将全面启动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的申请、审核和入学工作。同时,“杭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系统”也已立项,平台建设正在有序推进。

    下一步,我市将以进城务工人员居住证积分管理为基础,从以下两个方面积极推进随迁子女入学制度改革工作:一是积极支持滨江区试点工作。由市教育局等部门加强对滨江区“积分入学”试点工作的指导,配合该区做好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政策的宣传,及时协调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矛盾问题。二是积极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将在滨江区试点的基础上,根据《居住证条例》和省市流动人口居住管理条例修订后的新要求,完善我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稳步有序推进政策调整。

    四、关于增加投入,注重引导问题

    一是增加投入。我市高度关注义务教育学校,特别是农村和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学生的饮食质量问题,2015年各地投入1.3亿元积极改善学校食堂条件,并将校园食品安全继续列为2016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内容;大力推进校园饮水安全提升工程,全市中小学加热保温饮水设施安装覆盖率达90%以上。为保障中小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基本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2015年开始,我市再次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日常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小学从610元/年提高到650元/年以上,初中从810元/年提高到850元/年以上,并按省教育厅要求落实规模较小学校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二是注重引导。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努力营造素质教育的良好社会环境,2015年,我市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组织开展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等各类专题活动,全面启动美丽学校建设和以选择性教育为主要方向的义务教育深化课程改革工作,委托上海教科院组织开展市区初中学校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和家长满意度调查,改进市区初三毕业生学业水平抽测方式,继续开展学生体能监测和艺术监测,完善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引导学校和家长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

    下一步,我市将制定全市统一的2016年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目标任务,从以下方面保障学生伙食质量:一是继续推进学校食堂改造升级,切实改善食堂的硬件条件(包括场地)和师生的就餐环境;二是继续提升食堂量化等级,争取全市中小学校A、B等级食堂占比达85%以上;三是继续加大投入,要求凡政府利用财政性资金投资建成的中小学食堂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实行零租赁、零折旧,让利给学生;对农村学校食堂聘用人员,争取地方财政给予一定的补贴,在确保食堂工作人员享有合理工资水平的同时,降低伙食价格;四是加强对学校食堂的有效监管,从学生健康成长出发,充分考虑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身体特点,有针对性地提供品种多样、营养合理的伙食,不断提高伙食质量和服务水平。

    同时,我市坚持育人为本,积极探索多样化的实践途径,加强在校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一是出台《关于全面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投入和引导,扎实推进全面育人行动;二是全面推进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基础性课程和拓展性课程体系,加强课程建设,创新教学方法,改进教育评价体系,积极推进差异化、个性化教育,实现全市义务教育段学校深化课程改革工作全覆盖;三是进一步加强体育卫生艺术科技等方面教育,继续推进阳光体育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素质提升;四是进一步完善教育质量监测体系,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为推进素质教育创造良好环境;五是完善育人网络,加强家庭教育,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加快社会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合力推进素质育人。

    感谢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4月11日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    编辑:叶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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