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追授莫永伟同志为杭州市劳动模范的决定
杭政函〔2016〕39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莫永伟,男,1965年3月出生,1984年10月参军入伍,1989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4年10月转业至余杭区公安分局工作,先后任余杭区运河派出所、曙光路派出所、乔司派出所民警,一级警督警衔。2015年12月,因患急性白血病,倒在工作岗位上,经连续数日积极抢救,终因病情过重,于2016年1月5日因公殉职。
莫永伟同志从军20年,回到地方后,怀着对公安事业的崇高向往毅然选择了人民警察职业。从警11年来,莫永伟同志牢记使命、尽职尽责、默默奉献,始终把基层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自2004年从警以来,他始终奋战在基层派出所一线,全力以赴投身辖区治安秩序整治、矛盾纠纷化解、人口信息登记排查等大量基层基础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贡献,先后获得杭州市50佳优秀巡防民警、余杭区“十八大”安保工作先进个人、余杭区公安分局十佳巡防民警等荣誉称号;他勇挑重担,迎难而上,针对负责管辖的余杭区朝阳、胜稼、葛家车等3个行政村治安环境复杂、各类案件一度高发的情况,积极争取街道支持,组建了专职巡防队伍开展夜巡,辖区发案数同比下降37%。同时,他积极发挥自己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势,近3年来不仅圆满调解辖区矛盾纠纷620余起、收到各类表扬信15件,还积极参与派出所重大矛盾化解工作。自去年12月4日投入世界互联网大会安保工作后,他连续16天开展走访排查、隐患整治、重点人员稳控等工作,不仅白天正常值班、处警,夜间还设卡盘查,每天工作11个小时以上,特别是在感觉牙疼乏力、身体出现不适等症状后,仍坚守在安保工作第一线,多次婉拒领导让他去医院检查的建议,甚至连每年的例行体检也因工作繁忙而放弃,直至安保工作结束。
为激励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激励全市干部职工胸怀理想、坚定信念、牢记宗旨、为民奉献,根据莫永伟同志生前的一贯表现,市政府决定,追授莫永伟同志为杭州市劳动模范。
全市广大干部职工要以莫永伟同志为榜样,学习他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的责任意识,勇挑重担、不畏艰难,在平凡中铸就伟大;学习他大公无私、一心为民的高尚品格,深入群众、深入一线,不计个人得失,无私奉献,在各自岗位上勤奋工作、奋发有为,为我市圆满完成G20峰会服务保障工作、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建设“美丽杭州”作出新的贡献。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