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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6-02-22 07:53:50 杭州网

    3.大力培育精神卫生专业人才。鼓励有条件的市属高等院校根据社会需求,创办应用心理学等相关专业,努力培养精神卫生专业人才。针对社区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不同需求,组织开展相应的精神卫生知识培训,不断提高现有在岗人员的业务素质。精神卫生专科医院逐步完善由精神科医师、护士、心理治疗师、康复师和社会工作者组成的多功能康复团队。

    4.提高精神卫生专业能力。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主要包括精神专科医院、有精神专科特长的综合医院和中医院)应当具备对抑郁、焦虑等常见精神障碍的诊断治疗服务能力,抑郁、焦虑等常见精神障碍治疗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0%。各精神专科医院要加强与高等院校合作,力争在科研、临床、人才引进等多方面有实质突破,努力打造成全国一流的精神专科医院。鼓励和支持有关机构开展精神障碍流行病学、精神疾病防治技术等科学研究,并将研究成果转化为临床运用。鼓励、支持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和国内外先进专科医院的合作。

    (六)进一步规范患者管理。

    1.普遍落实基本公共服务需求。对已发现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除肇事肇祸的患者外,须经专家组确诊和疑似患者知情同意后纳入登记建档。对在网患者应落实基本公共服务,做好患者登记建档、社区随访、服药指导、风险评估、病情观察和应急医疗处置等工作,为患者及家属提供家庭指导、康复教育和心理支持。对病情不稳定患者实施个案管理,组建个案服务团队,制定个案服务计划,确定康复目标,寻求社会资源为患者提供支持。

    2.重点加强特殊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对易肇事肇祸患者,应完善评估和报告工作制度,建立部门间常态化信息互通机制,及时掌握患者动态信息,做好应急事件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对强制医疗患者,应依法做好收治管理工作。对家庭无力照护的患者,应完善照护服务体系,增设照护场所。对失访患者,相关部门应分工合作、联合行动,必要时入户核实了解患者情况。

    3.逐步完善卫生信息采集和共享机制。完善全市医疗机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病报告和网络直报机制。充分运用区域卫生信息服务平台,实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专科医院、综合性医院、公共卫生管理机构间的医疗信息互联互通,为个案管理、双向转诊、远程会诊、智慧医疗、救治救助等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技术支撑。

    (七)进一步推进心理健康促进体系建设。

    1.不断加强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促进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开展抑郁症、焦虑症、失眠症等常见精神障碍的诊断治疗服务,配备心理治疗人员,开设心理治疗门诊。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置心理咨询室或心理辅导室,为居民提供心理卫生服务。

    2.逐步推进学校、企业及监管场所开展心理健康服务。各区、县(市)因地制宜,以点带面,逐步建立和完善学校师生、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员工心理健康干预机制,配备专兼职心理咨询人员,提供适宜的心理咨询辅导和心理援助服务。高等院校普遍设立心理咨询与心理危机干预中心(室)并配备专职教师,中小学设立心理辅导室并配备专职或兼职教师。在监狱、看守所及强制性教育改造场所,普遍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服务。有条件的监管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建立心理咨询室,开展心理咨询和有针对的健康教育服务。引导精神障碍患者家属、公安干警、社区干部、公益组织及志愿者积极参加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障碍防治核心信息的规范化培训,广泛参与精神卫生工作。

    3.持续加强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热线服务。提高心理危机干预、援助热线服务能力,定期开展培训和督导。完善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培训演练,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心理援助工作。

    4.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精神卫生服务。坚持市场化方向,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精神卫生工作,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举办精神卫生专科医疗机构、精神疾病康复机构、精神疾病患者托养照料机构和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服务机构。政府以购买服务或税收优惠等方式,鼓励和扶持各类社会组织参与精神卫生服务和精神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鼓励将社会捐助、慈善资金投入精神卫生工作;引导志愿者参与社区精神疾病患者托管照料、康复辅导和心理咨询服务工作。

    三、强化工作保障

    (一)强化经费管理。加强资金管理和绩效评价,严格落实各项财经纪律,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强化宣传引导。积极开展各类行之有效、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普及精神卫生知识,预防和消除歧视,积极营造崇尚精神健康和理解、接纳、关爱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氛围,提高全社会对精神卫生综合防治重要性的认识,促进公众心理健康,推动社会和谐发展。对《残疾证》办理开展正面宣传,让患者及时了解各项优惠扶助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患者及时享受政策。

    (三)强化督导评估。由市卫生计生委(市精卫办)牵头,对各地各部门落实本意见的情况开展年度督导评估和定期分析通报。各地各部门每半年对执行情况开展自查并及时上报进展情况,于每年1月15日前向市精卫办报送年度进展报告。

    本意见自2016年3月19日起施行,由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附件: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doc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2月17日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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