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市民学习圈大力推进终身教育工作的意见
杭政函〔2016〕14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教育法》、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意见》(教职成〔2014〕10号)和《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市委〔201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构建市民学习圈、大力推进终身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总体目标与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筹全市社区教育资源,构建市民学习圈,大力推进终身教育,着力构建全纳、开放、多样的终身教育体系,提升市民素养与生活品质,推动“人人皆学、处处可学、时时能学”的学习型城市建设。到2020年,完成市、区县(市)、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市民学习圈的构建,建成50个市级示范性“街道(乡镇)30分钟市民学习圈”。
(二)基本原则。
1.公益为主。坚持政府主导,加大公共财政对社区教育的投入力度,健全完善公办社区教育机构,增加社区教育公共产品供给。
2.需求导向。根据市民需求开发设计社区教育项目,满足各类群体学习需求,使参与市民学有所得。
3.资源整合。整合市、区县(市)、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社区教育学校资源,以及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部门教育资源,实现全市教育资源效益最大化。
4.信息促进。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将移动学习、网络学习、在线学习与传统现场教学相结合,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教学。
二、推进终身教育发展
(一)整合共享各类教育资源。
各级社区学校资源由上级社区院校负责整合,教育系统内学校资源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整合,各部门各系统教育资源由市、区县(市)、街道(乡镇)三级学习圈建设领导机构负责整合。
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教育培训机构、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纪念馆、医院等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定期开放场地设施。各级政府举办的上述机构应免费为市民提供社区教育服务,满足其多样化的学习需求。
引导中小学校、幼儿园积极参与社区教育,单独或联合举办面向社区居民的讲座和活动,积极参与社区四点半学校有关工作。将每年11月第三周的周五确定为全市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含普惠型民办幼儿园)社区教育开放日,结合学校实际,提供多样化社区教育服务。
(二)推进市民学习数字化。
加快建设杭州市民数字化学习服务平台。上线一大批以微课、专题讲座、系列讲座、情景活动为表现形式的市民学习视频课件。通过征集新创、整理改造、买断移植等途径,组建全市终身学习资源库,重点建设生活休闲类、文化教育类、职业技能类课程,供全体市民共享。
建设全市终身学习电子地图。通过智能移动媒介,实时发布、推送面向市民的各类学习培训活动信息、学习资源,推动线上搜索、移动终端学习和线上线下一体化学习,实现市民终身学习便捷化、个性化和信息化。
充分开发、延伸市民卡相关功能。利用市民卡“城市生活服务”平台发布学习活动信息、生活知识和微课程;开通市民卡社区学习学时记载功能,记录学习者学习报名、培训考勤、线上学习学时等具体信息,形成市民社区学习电子档案,在此基础上建立学分银行,实行学分认定积累和学分转换制度;适时开通市民卡终身学习支付功能,方便市民参加终身学习。利用“华数电视”点播、播放功能,适时推出市民学习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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