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市的实施意见
杭政办函〔2015〕166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发挥知识产权引领作用,高标准创建知识产权强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知识产权局等单位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4〕64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58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和实施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为契机,加快知识产权和经济发展的深度融合。进一步突出企业主体地位,健全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创新知识产权管理机制,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全力建设特色明显、优势突出、有较强引领示范作用的知识产权强市,为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互联网+”创新创业中心、创新型城市和美丽中国先行区提供有力支撑。
(二)实施目标。
到2020年,知识产权法治环境更加完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能力显著增强,知识产权制度对经济、社会和文化的促进作用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1.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显著增强。
知识产权拥有量进一步提高,结构明显优化,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产出主要指标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继续保持全国同类城市领先地位,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36件。
2.知识产权运用成效显著提高。
知识产权市场价值充分实现,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大幅提高,技术市场交易额达100亿元。知识产权投融资较快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累计达5亿元。
3.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显著改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更加完善,长效协作机制进一步健全,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成效显著,维权援助中心作用充分发挥,执法效能大幅提升,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年结案率达93%以上。
4.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更加科学。
完善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体系,创新服务模式和流程,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国家级试点(示范)区域达6个以上。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大幅提升,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达到35家以上。
5.知识产权基础能力全面提升。
建成国家级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搭建知识产权基础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培育一批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壮大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增强全体市民知识产权意识,形成良好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二、落实重点任务
(一)促进知识产权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推进转型升级。
1.推进知识产权区域试点示范。支持未来科技城、青山湖科技城、萧山临江高新区及其他有条件的高新区、开发区和区、县(市)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努力将试点区域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创造集聚区、运用提升区、保护示范区、管理特色区、服务集成区和人才密集区。
2.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研究,加强分类指导,依托“六大中心”建设,推动创新要素向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集聚,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专利产品群和专利池,加快知识产权密集型产品、企业、集聚区和产业的培育。
3.扶持小微企业创新创业。打造创新创业生态体系,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建立联络与辅导工作机制,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在众创空间、孵化基地、特色小镇等逐步建立知识产权托管制度,形成知识产权服务长效工作机制。通过财政补贴、政府采购和服务券等形式,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向小微企业提供质优价惠的专业服务。
4.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推进城市知识产权服务“5+N”体系建设,支持各高新区建设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搭建知识产权基础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提供专业化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开展知识产权服务标准化工作,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增强品牌意识,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