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实施创新创业生态优化工程。
1.打造创新创业品牌。坚持开展系列化、常态化、持续化的“创新创业新天堂”创业品牌活动。定期举办由市政府领导主持,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区、县(市)主要领导参加的“创业现场会”。继续办好浙商创新创业大赛、阿里云开发者大会等,积极承办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互联网巅峰大赛等。扶持一批创业品牌活动,建立创业者、初创企业与天使投资的沟通渠道。鼓励开展各种创新创业活动,打造杭州本土的创业活动平台和品牌,发展科技创业媒体。进一步加强“市长杯”创意杭州工业设计大赛的品牌效应,促进创新人才和创意作品在杭落地。
2.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培育创客文化,加大对大众创新创业的宣传和引导力度,树立一批创新创业典型,使创新创业成为城市的品牌和精神。树立崇尚创新、创业致富的价值导向,让全社会创新活力竞相迸发。探索为创业失败者再创业建立必要的指导和援助机制,不断增强创业信心和创业能力。
3.加强创新创业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孵化器从业人员培训机制,与高校合作开办多层次的学历与非学历教育,提升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和能力。市本级和各区、县(市)安排一定经费用于支持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人员的职业教育和素质提升,打造一支高水平、高素质、专业化、职业化的创新创业服务队伍。
4.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运用。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的能力,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公共信息和服务体系,大力推进专利导航工程,在孵化器、工业功能区、大学高教园等开展知识产权托管工作。探索建立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的新方法新模式,引导企业做好知识产权的风险防范和救济工作,为创新创业保驾护航。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领导体系。
加强对“创新创业新天堂”行动的领导,在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领导小组机制下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各具特色、错位竞争、竞相发展的工作格局;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区域创新创业监测评价,建立区域创业发展报告制度。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协同,积极落实鼓励创新创业各项政策措施,构建市、区县(市)两级联动工作体系,开创全市创新创业新局面。
(二)完善创新创业政策体系。
结合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对现有创新创业政策进行修订完善,形成符合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特点和需求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财政科技投入机制,探索资金扶持的新模式,促进社会资本广泛投入和参与创新创业。
(三)建立创新创业合作机制。
加强杭州都市圈的区域合作,发挥杭州的资源优势、人才优势,实现联动发展。加强与中关村、张江、东湖、深圳、长株潭、苏南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联系与协作,加强与长三角主要城市的互动联合。鼓励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搭建国际化服务平台,面向硅谷、以色列等聚集全球创新创业资源,建设开放融合、面向全球的创新创业生态体系。
本方案自2015年12月11日起施行,由市科委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杭州“创新创业新天堂”行动实施方案》解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