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
杭政〔2015〕43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5〕1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发展我市现代职业教育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立足杭州技术进步和生产方式变革以及社会公共服务实际,围绕国家“一基地四中心”的战略定位,按照立德树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思路,统筹发挥好政府和市场的作用,全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动教育制度创新和结构调整,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增强职业教育办学活力,打造杭州现代职业教育升级版,努力为建设“六大中心”、打造万亿级智慧产业群和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提供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
到2020年,形成与我市发展格局和水平相适应、产教深度融合、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有机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学校、企业、社会多元办学,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国内领先、人民满意度高、具有杭州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1.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基本确立。中等职业教育持续发展,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普通中专和技工学校,下同)与普通高中招生比例保持大体相当,中等职业教育基础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融通,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升学比例逐年提高;专科高等职业教育办学质量明显提升,引领、辐射作用更加显现,中高职一体化人才成长“立交桥”基本建成;推动市属普通本科院校加快转型发展,应用型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终身教育体系进一步完善,从业人员继续教育选择充分、形式多样。
2.资源更加充足,布局更加合理。职业教育资源尤其是优质资源进一步扩张,学校布局进一步优化,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占地面积与生均建筑面积明显提升,优质职业教育资源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专业设置更加科学合理,与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更加吻合,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健全,面向我市“一号工程”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的人才培养能力不断提升。
3.产教深度融合,校企紧密合作。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外部支持政策更加完善,产学对接工程有序推进,成效明显;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长效运行机制初步构建,形成一批校企合作示范建设推进项目。
4.质量普遍提升,活力显著增强。拥有一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业务能力强、专业素质高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建成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均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优质品牌职业院校和骨干专业,打造我市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高地;职业教育国际化进程取得突破性进展,引进一批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和高水平专家,实施一批国际合作项目。
5.环境更加优化,体制机制日趋完善。现代职业教育制度基本建立,政策法规更加健全,监管机制更加完善;经费保障制度更加健全,国家及省市职业教育相关财政政策落实到位;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的政策进一步健全,各种混合所有制办学形式得到有益探索,国资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大大增强。
二、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一)全面优化中等职业教育规划布局。
根据区域转型升级和教育发展需要,统筹城市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根据多规合一、全市“一盘棋”和分级分类办教育的规划思路,加强职业教育资源整合优化;加大对农村职业教育的政策扶持和统筹力度,确保每个县(市)办好1—2所骨干示范中等职业学校;根据杭州城市定位和产业规划,特别是与城西科创产业集聚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以及杭州经济开发区发展相配套的产业人才规划和劳动力人才市场需求,同步规划和拓展新的职业教育资源。
(二)大力推进高职教育创新发展。
市属专科高职学院要进一步突显专业特色,发展优势专业集群,逐步形成优势互补的专业布局;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逐步形成一校一特色、省内外领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积极鼓励市属普通本科院校向应用型院校转型,支持本科院校应用类学科专业建设和参与创建省特色应用技术本科院校试点工作。市属普通本科院校要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结合为途径,进一步优化本科职业人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扩大培养规模。
(三)探索人才培养多样化成长渠道。
完善“五年一贯制”和“3+2”中高职衔接人才培养模式,推进中高职一体化发展。依托市属高校及其他在杭高校,贯通中职、高职、本科教育,积极探索职业技术人才中等教育与高等教育一体化培养途径。鼓励和支持市属高校及其他在杭高校面向杭州地区扩大本科层次职业技术人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规模,切实打通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上升通道。至2020年,基本构建起中职—专科—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高层次应用型技术工程人才培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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