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全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
杭政办函〔2015〕5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按照全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要求,经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考核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将2014年度全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
上城区政府,下城区政府,余杭区政府,桐庐县政府,淳安县政府,富阳市政府,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建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质监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交警局,市城投集团、市交投集团、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园文局)。
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良好单位
江干区政府,拱墅区政府,西湖区政府,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政府,萧山区政府,建德市政府,临安市政府,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经信委,市旅委,市国资委,市农办,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商务委,市城管委,市公安消防局,杭实集团,市商旅集团,市地铁集团,国网杭州供电公司。
希望各级各部门在新的一年,继续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措施,推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创建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平安杭州”作出新的贡献。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