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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墅要开展四大“阳光行动”
2019-06-12 06:37:08 杭州网

推进“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工作

杭州日报讯(通讯员 章文姬 记者 张向瑜)在“全省首批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单位”名单上,拱墅区教育局是46家单位之一,也是杭州市唯一的整个区域推进试点的单位。日前,拱墅区教育局召开“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第二阶段推进会,梳理前期做法、分享成功经验、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据了解,拱墅区结合教育现代化发展区情实际,以打造“主城区最好教育”“办百姓家门口好学校”为目标,出台实施意见,全面推进试点工作。下一阶段,全区将加大推进力度,思想上加强规则意识,其中重点工作之一就是建设“清廉学校”,主要开展“阳光招生、阳光教学、阳光服务、阳光课堂”四大阳光行动,如“阳光招生行动”,面向区内所有公办民办中小学,特别是民办学校推行,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名单该公示的公示,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阳光教学行动”,杜绝教师有偿家教及在培训机构兼课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切实强化师德师风建设;“阳光服务行动”,做好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的审核和监管,严格执行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程序和采购审批程序;“阳光课堂行动”,要坚持公平公正的课堂理念,让每一个孩子享受公平的课堂。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通讯员 章文姬 记者 张向瑜    编辑:汪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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