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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区委第十一轮巡察工作启动
2019-05-30 08:22:36 杭州网

萧山日报讯(记者 杨圆圆)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从5月27日起,区委第十一轮巡察工作正式启动。区委各巡察组陆续进驻宁围街道、瓜沥镇、湘湖国家旅游度假区、闻堰街道、杭州湘湖(白马湖)研究院、钱江世纪城等单位,将用一个半月左右时间开展巡察。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紧盯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方面,重点检查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整治“四风”情况;党规党纪执行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执行区委决策部署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区委要求了解的其他事项。

区委巡察组将通过以下方式开展工作:听取被巡察党组织的工作汇报和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与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调阅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召开座谈会;列席被巡察单位的有关会议;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以适当方式到被巡察单位的下属单位、部门以及其他相关单位了解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区委批准的其他方式。

巡察期间,各巡察组分别设立专门反映情况的电子邮箱和电话,公布在“巡察公告”上,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30—11:00、14:00—16:30,各巡察组来信邮寄地址均为萧山区城厢街道文化路266号。根据有关规定,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纪违规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对于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和被巡察单位处理。对巡察组工作人员的监督,可以向区委巡察办反映。

来源:萧山日报    作者:记者 杨圆圆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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