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规范广场文化活动,推动群众文体活动健康持续发展,萧山近日发布了《萧山区广场活动文明公约》。
公约非常细致。为避免场地活动纠纷,公约倡导文体活动团队负责人要主动到场地管理单位备案,并对市民跳舞的场地、时段、音量都作了明确约束。
公约提倡市民在开展广场舞活动时尽量远离住宅区,不得占用公共道路,不得影响交通或妨碍他人正常通行。市民开展广场文化活动的最佳时段为夏季每日早上6:30-9:00,晚上18:30-21:30;冬季每日早上7:00-9:00,晚上18:00-21:00。一旦遇到高、中考等特殊时期,或广场有其他活动安排时,最好暂停广场文化活动。
公约还倡议广场舞一定要避免干扰他人作息,音乐声源(扬声器、音响等)白天不得超过60分贝,晚上不得超过50分贝。多个团队在同一场地或同一区域开展广场文化活动,音乐交叉形成干扰的,应友好协商控制音量,不得恶意比拼。
值得一提的是,公约也积极倡议场地管理单位要为文体团队参与广场文化活动提供方便,在适合开展广场文化活动的场地,尽可能做好广场适用电源、夜间照明等基础设施配套和相关安全措施。活动团体自行负责指定场地内的卫生和团体成员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