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担当,案件零申诉 “我们纪检干部,岗位比较特殊,更要把责任两个字牢记在心,只要在岗一天就要尽责一天。” ——余延安 监督执纪问责是纪委的主责主业。常有人说,要想把纪委工作干好,就必须不怕得罪人。 2005年,余延安调到案件审理室工作。案件审理室相当于纪委内部的“法院”,所有纪律审查案件的定性量纪都要由案件审理室审理后,出具审理报告提交纪委常委会讨论研究决定。如何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纪为准绳,准确无误地做好定性量纪,这其中的“难”,是许多人无法体会的。 姜家镇纪委副书记章允海感触最深,他手上还保留着2015年12月余延安亲手写的3张案件阅卷笔录。 2015年7月,姜家镇纪委调查发现上玉泉村多名村干部涉嫌违规套取工程款,用于支付村干部烟酒等非生产性开支,一次上报了4个案件到案件审理室申请协审。令他们没想到的是,4个违纪案件,被余延安退回了3件。 “这样处理偏轻了!村书记作为一把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这么久了还敢带头违纪,套取两万多元工程款用来吃喝,性质恶劣,必须开除党籍。还有村委会主任、村监会主任共同参与,也必须加重一档处理。”听了余延安的这番话,章允海当时就急了,赶紧带着案卷跑到余延安的办公室,向他说明镇党委是从全镇中心工作推进考虑,希望从轻处理。 “这怎么行?我们纪委要依规执纪,一把尺子量到底。”余延安有理有据,毫不退让。在他的坚持下,姜家镇党委按照县纪委提出的协审意见,对违纪党员干部进行了处理。 “余延安事后还专门给镇党委书记打电话,详细解释了定性量纪的原则,还把要求加重处理的压力揽在自己身上,替我们减压。”对余延安,章允海充满感激。 近几年来,纪律审查案件数量大幅度上升,余延安的工作量也急剧增加,可他审理案件的质量并没有因此下降。 “对违纪违规的党员干部定性量纪要非常谨慎,确保准确。要让当事人心服口服,不是件容易的事。但余延安做事让我很放心。”曾任案件审理室分管领导的淳安县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组组长方鹏进说,这么多年来,余延安经手的七八百件案子没有发生一起申述复议。 2007年,余延安被查出患有糖尿病,随之而来的是腿脚溃烂、视力下降等各种并发症。直到余延安去世,大部分同事都不知道他带着一只眼睛近乎失明、一只眼睛只有微弱视力的艰难状况,工作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他从来没有跟我们提过任何要求,也没有因为身体不好耽误工作。有时候遇上疑难问题,他还主动站出来解决。”每每回忆起与余延安共事的点点滴滴,方鹏进都抑制不住泪水。 案件审理工作是枯燥的,余延安耐得住这份“寂寞”,常年埋首在案卷堆和各种材料里。时常看着他坐在办公室里“孤独”的身影,县纪委宣教室主任毛勇锋有时候会问他:“你是老同志了,身体也不好,干嘛这么拼?” “我们纪检干部,岗位比较特殊,更要把‘责任’两个字牢记在心,只要在岗一天就要尽责一天。”余延安回答得很简单,却道出了一名纪检干部肩负着怎样的责任、该如何去坚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