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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跃敏在调研人大街道工委工作时强调 以民生实事项目会商为载体加强和规范街道人大工作
2018-04-18 06:43:51 杭州网

    本报讯 近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于跃敏分赴桐庐、余杭、萧山调研人大街道工委工作,重点了解街道民生实事项目会商工作情况。于跃敏分别召开座谈会,听取了3个区(县)人大常委会和部分人大街道工委负责人有关情况汇报。部分街道民主议事代表参加座谈。

    2014年以来,我市部分街道探索开展了民生实事项目会商工作,2018年全市92个街道中有74个街道开展了民生实事项目会商工作。在各地探索中,街道民生实事项目会商工作,采取议事代表合议、议政、会商等多种方式进行。一般包括项目征集初定、协商票选、监督评估等三个阶段六个环节的工作。议事代表以辖区内“两代表一委员”、居民代表为主体。项目征集初定阶段,议事代表要广泛征求居民群众意见建议。协商票选阶段,议事代表要对民生实事候选项目进行协商、讨论、票选。监督评估阶段,议事代表要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监督,进行满意度测评。

    于跃敏在充分肯定3个区(县)街道民生实事项目会商工作成效后指出,人大街道工委是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在街道设立的工作机构,要以抓实街道民生实事项目会商为载体,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街道人大工作。要提高认识,街道民生实事项目会商工作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生动实践,是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的有益探索,是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的重要抓手,是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途径。要找准定位,坚持党委对街道民生实事项目会商工作的领导,形成“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主体”的工作合力,推动民生实事项目办好办实。要发扬民主,坚持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通过人大代表进联络站、走访群众等形式,广泛听取居民群众意见建议,使民生实事项目体现民需民愿;通过广泛充分的协商,使民生实事项目会商成为发扬民主、集中民意、统一思想、推进工作的过程,体现“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人民民主真谛。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记者 俞连明    编辑:汪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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