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杭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主要政策内容解读如下: 1.《实施意见》的制订背景。 答:近几年来,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加快推进,农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存在,耕地保护碎片化、空间布局散乱化、资源利用低效化问题进一步凸显。为此,十分必要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理念,加快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通过创新土地制度供给和要素保障,努力构建“农田集中连片、建设用地集中集聚、空间形态高效集约”的国土空间新格局,全力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2.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的模式有哪些?
答:结合杭州实际,对我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分三种模式进行分类管理指导,一是全域整治模式,主要在城市周边以区片为单位开展,对城郊土地空间布局进行腾挪转换,为城乡融合发展挖掘新空间和新资源;二是整镇整治模式,主要在小城镇地区以乡镇为单位开展,促进土地要素资源有序流动,为美丽城镇建设提供精准用地保障;三是整村整治模式,主要在农村地区以行政村为单位开展,激活农村沉睡土地资源,为美丽乡村建设带去土地指标和资金收益。 3.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到2020年,全市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100个以上,其中全域整治模式30个以上,整镇整治模式30个以上,整村整治模式40个以上。2018年,启动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30个以上。 4.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的主要任务有哪些?
答:主要有五方面任务:一是开展资源潜力调查,全面调查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宜耕土地后备资源开发、耕地质量提升等土地后备资源潜力,以区(县、市)为单位建立完善项目储备库。二是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合理划定农业生产、村庄建设、产业发展和生态保护等功能分区,对各类用地的规模数量、空间布局作出合理安排。三是开展农用地综合整治,按照适度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生产需要,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旱地改水田、耕地质量提升、宜耕后备资源开发以及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四是推进建设用地整治,充分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开展农村宅基地、工矿废弃地以及其他存量建设用地复垦,统筹安排好拆旧和建新地块。五是实施生态整治修复,结合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以及美丽乡村建设,统筹推进拆违控违、治水剿劣、矿山复绿、清洁田园等工作,整治修复生态环境,打造“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 5.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的创新政策有哪些?
答:主要有五方面创新政策措施:一是实行永久基本农田整备区制度,作为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补划和动态优化的后备资源,探索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年度更新与零星永久基本农田调整相挂钩制度。二是优化土地利用计划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编制,经区(县、市)政府批准后,作为实施整治和项目落地的法定规划依据。可提留不超过建设用地复垦面积的20%,作为规划新增建设用地预留指标,用于动态调补面积较小、难以定位且确需选址在规划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外的农旅、民宿等新产业、新业态用地。三是完善各类用地指标管理,项目区内产生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等各类用地指标,应先行满足村庄建设和农村发展用地需要,可经当地政府同意后在市内跨县域有偿调剂使用,调剂收益用于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四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以项目区为试点单元,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适度放活使用权,激活农村存量资产。在不破坏耕作层、不新增固定建(构)筑物的前提下,利用耕地等农用地发展农业观光、农业休闲、农业旅游、农业体验、农业科普等复合型农业新型业态的,按农用地用途管理。五是补充耕地指标回收款以奖代补,对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依申请予以每个3万元的编制资金奖励;对成效突出的全域整治、整镇整治、整村整治工程分别予以各500、300、100万元的奖励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