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2016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要求全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作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认真贯彻落实意见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杭州市政府2016年审议通过的 《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95号),明确要加快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我市信用体系建设经过多年不断努力,有关信用数据归集成效显著,信用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整体信用工作在全国走在前列,但仍然存在政府用信不广、激励成效不够、违法惩戒不严、社会推广不足等问题。面对“十三五”杭州市城市国际化首位战略实施的新形势、新要求,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尤其是信用联合奖惩制度建设,对促进杭州全社会信用产品使用和全社会信用水平提升十分迫切而且必要,对杭州市推进杭州市社会信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政策措施 (一)主要框架及内容 《指导意见》共分二十四条,具体包括总体要求、构建信用奖惩联动格局、丰富信用联合奖惩措施、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注重奖惩对象权益保护和保障机制六大部分。 (二)重要举措 一是构建信用奖惩联动格局。主要包括行政联合奖惩、市场联合奖惩和跨区域联合奖惩3个方面,以此打造行政与市场两方主体共同参与,国家、省与其他城市、区域多个层级政府协同推进的信用奖惩联动体系。 二是丰富信用联合奖惩措施。按照部门联动、社会协同的原则,提出行政联合奖惩、市场联合奖惩和社会公众约束3种奖惩形式。重点明确了行政机关在履职过程中可以采取的5个方面联合激励措施和13个方面联合奖惩措施。 三是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以政府行政联合奖惩为重点,提出建立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行政联合奖惩对象名单、行政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和全社会联合奖惩协同机制等4种联合奖惩工作机制。明确规定将市信用行政联合奖惩对象名单比对和市信用行政联合奖惩措施清单执行两项制度嵌入全市行政机关履职过程。 四是注重奖惩对象权益保护。按照依法依规、保护权益的原则,提出信息公开、信息安全、异议处理、信用修复和权益补偿等5项信用主体权益保护措施。 (三)文件执行 一是落实信用联合奖惩工作实施各有关方面职责分工;二是提出对信用联合奖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考核;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四是强化责任追究。 三、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解读人:吴雪飞; 联系电话:852519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