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培育发展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引导相关产业向高技术方向发展的有效举措。1991年,国务院发布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标志着“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正式启动。2008年,经国务院批准,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新修订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形成了新的、完整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标志着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新时代的到来。该政策的突出特点是:以企业有没有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认定的核心标准;从区域政策向产业政策转变,取消地域限制,不分区内区外,实行统一认定,统一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各地政府充分认识到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对于加快优势要素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引导产业高新化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不仅是科技创新的主体,也是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的主力军,更是科技与经济、科技与产业密切结合的重要载体,是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世界名城的关键因素。杭州已经从阿里巴巴、网易、海康威视等世界知名企业的发展中,真切感受到对企业杭州城市知名度和美誉度的正向推动作用。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明确的新时代杭州“三步走”奋斗目标——到本世纪中叶,成为具有全球重大影响力的独特韵味别样精彩世界名城,这就要求杭州要继续努力培育若干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知名企业。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为核心,构建完善的高校、科研院所、服务机构等科技创新支持体系,源源不断的创造知识产权,实现技术外溢和产业链延伸,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培育“独角兽”企业,发展壮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对于实现新时代“三步走”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可以说,在高新技术企业良好发展态势的推动下,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中坚力量。
当前,深圳、广州、南京等城市义无反顾,坚定坚决的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其重视程度,政策力度,成效进度,令人震惊。截至2017年,深圳市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10988家,其中仅2017年就新增5014家;广州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8700多家,其中2017年新增4000家。深圳市、广州市、南京市出台了高含金量的鼓励扶持政策,如深圳最高资助300万元,广州奖励120万元,南京奖励70万元。这说明当前科技创新势头好的城市,都集体认识到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的重要性,有效性和迫切性。
杭州也行动起来,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为重点,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结构优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主要目标
第一,数量实现倍增。杭州“国高企”的数量在2017年的基础上实现倍增,到2020年达到5688家,力争达到6000家。第二,结构明显优化。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率高于规上工业增加值3个百分点以上,到2020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从2017年的50.1%增加到60%以上。第三,能力显著提升。省级以上各类研发机构每年新增200家,总量达到2000家以上,企业创新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全市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50000件以上。
(二)重点任务和举措
第一,加强“国高企”的培育认定工作。一是建立“国高企”培育体系。按照“国高企”的认定要求,遴选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市场前景好的高成长型科技企业,纳入“国高企”培育库。二是给予申报补助。在实施期内通过省科技厅专家评审(不含重新认定)的企业,给予每家企业20万元申报经费补助。同一企业不得重复享受此项补助。二是给予认定奖励。对获得科技部“国高企”申报认定(不含重新认定)的企业,再给予40万元奖励。
以上申报补助和认定奖励资金,由市财政和区、县(市)财政共同承担。其中,涉及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杭州经济开发区的,由市财政和当地财政各承担50%;涉及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和建德市的,由市财政和当地财政各承担25%、75%。
第二,全面推动企业创新发展。一是支持企业发明专利创造。在授权发明专利每件奖励5000元基础上,对企业申报发明专利并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市本级财政再给予2000元申报补助。二是做强一批高成长科技型企业。每年新增省科技型中小企业1300家以上,每年新增科技型初创企业600家以上。每年推动180家以上传统制造业企业申报“国高企”。三是加大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和载体建设。到2020年,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达到30家以上。支持企业建设各级研发机构,开展前沿核心关键技术攻关。
第三,搭建创新创业平台。一是提升平台资源集聚能力。支持各高新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科技城发展,推进城西科创大走廊、城东智造大走廊、钱塘江金融港湾和各类特色小镇建设,培育一批具有核心关键技术的高新技术产业群和以“国高企”为主的科技型企业集群。二是加大创新载体建设。大力发展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产业创新综合体等双创平台。
第四,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一是完善科技金融。继续发展创投引导基金和科技担保。到2020年,市本级力争创投引导基金规模达30亿元、天使投资引导基金规模达10亿元,逐步扩大科技担保资金规模,高水平建设市海外协同创新中心。二是完善创新创业对接平台。支持各区、县(市)和社会组织举办各种类型的创新创业赛事。每年认定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创新创业品牌活动10项。
第五,强化创新创业政策落实。一是落实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二是拓展科技创新券的使用范围。三是狠抓高新技术产业和未来产业投资。到2020年组织实施重大产业和关键技术创新突破项目30个,力争技改投资年均增长15%以上,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年均增长10%以上。
第六,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二是完善考核机制。完善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强化各地各单位的主体责任。三是加大财政保障。发挥财政资金激励和引导作用,激发企业创新发展动力。四是强化调查研究。建立“国高企”培育统计监测制度,开展动态监测和研究分析,提供决策参考。五是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科技政策解读,激发科技人员和企业家的创新创业热情。
三、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杭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解读人:任容 联系电话:853946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