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7〕25号)3月24日和全市地质灾害专项行动和危旧房治理改造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作,消除地质灾害隐患,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需要制定贯彻落实省政府意见的相关文件和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除险安居”专项行动计划。
二、制定依据
1.《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7〕25号);
三、主要内容
文件主要包括已知地质灾害隐患的综合治理、地质灾害的预防、规范山区切坡建设防止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等三部分。
1.已知地质灾害隐患的综合治理。包括两方面:一是两年时间全面消除已知的40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2017年安排综合治理项目334个,其中避让搬迁项目114个,工程治理项目220个;2018年安排综合治理项目69个,其中避让搬迁47个,工程治理22个;二是即查即治,不欠新账。新发生或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当年启动综合治理,及时消除隐患,不欠新账。具体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进一步强化政府主体责任。
(2)全面启动综合治理计划。
(3)高质量完成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和工程治理。
(4)进一步完善政策保障机制。
(5)发挥杭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领导。
(6)强化监督考核。
2.做好地质灾害的预防工作。包括两方面:(1)做好汛前防灾准备,严阵以待;(2)做好汛期地灾防控,严防死守。
3.规范山区切坡建设防止人为诱发地质灾害。包括三方面:(1)强化属地管理,进一步落实乡镇人民政府实施主体的责任。(2)做好源头防范,严把选址审批关。(3)加强批后监管。
四、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市国土资源局
解读人:俞伯汀
联系方式:88227599,137517937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