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制定的政策背景
(一)政策背景与目的
为切实加快我市新能源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加大充电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力度,推动“两美浙江、美丽杭州”建设,提升城市环境质量和市民生活品质,制定出台了《杭州市推进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政策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
3.《杭州市城市建筑工程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实施细则》(杭建科〔2015〕110号、杭规发〔2015〕 37号,2015年6月修订版)
二、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
(一)主要内容
1.总体要求。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快慢结合、适度超前”的原则,积极推进新能源电动汽车应用与发展,加快充电基础设施规划与建设,逐步形成布局合理、便捷高效、覆盖全城的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网络。
2.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市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宜、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确保满足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服务需求;制定相对完善的标准规范和市场监管体系,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建成可持续发展的“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产业生态体系。
3.保障机制。
成立杭州市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小组,推进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建委),与市区公共停车场(库)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具体工作由市市区公共停车场(库)建设发展中心承担,并将充电桩建设推进工作纳入我市治理城市交通拥堵的停车场库建设年度考核工作。
加快制定新一轮充电设施建设财政补助办法,对在杭投资建设的充电设施项目,按照充电设施实际投资额予以相应财政补助。
明确推进小组办公室、各区、县(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和相关企业职责,确保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4.工作要求。
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围绕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与推进,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二是要加快项目建设,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与协调推进,各停车场业主单位要以合作共赢、服务功能提升为目标,加快落实资金和场地,主动开展建设工作,确保及时开工并投入使用。三是要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媒体的沟通与对接,加大对新能源电动汽车的应用与推广、充电桩配套建设等工作的宣传力度,切实提升市民对新能源产业发展的认可度和支持度,为引入更多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充电桩创造良好氛围。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
本办法适用于杭州市域范围内的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本办法自2016年6月5日起施行。
三、解读机关
本文件解机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解读人:赵峰
联系电话:899339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