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投资项目审批全流程再造工作方案(试行)》(杭政办函〔2013〕193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的意见》(杭政办〔2013〕7号)已于近期出台,现将新政涉及的主要内容做如下解答:
问题一、杭州市投资项目审批全流程再造工作具有哪些新的亮点举措?
解答:一是整合优化了审批流程。将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整合成立项、用地审批、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验收办证5个阶段,并分类优化。立项阶段包括项目立项及立项前所必需的相关审批、中介技术服务环节;用地审批阶段包括项目拆迁完成后(或土地招拍挂成交后)到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为止涉及的相关用地审批、中介技术服务环节;工程规划许可阶段包括项目立项后到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为止除用地审批以外的其他审批、中介技术服务环节;施工许可阶段包括项目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到取得施工许可证为止涉及的相关审批、中介技术服务环节;验收办证阶段包括项目申请竣工验收经初审后到房屋产权初始登记为止涉及的相关审批、验收、中介技术服务环节。
二是实行并联审批。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的意见》(杭政办〔2013〕7号)设定的简易审批程序和并联审批机制,每个审批阶段由各责任单位统一受理、按职分发、组织联审、督导协调,在流程限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批,并统一告知项目建设单位审批结果。
三是明确责任分工。1.市审管办总牵头负责组织推进5个阶段审批流程再造方案的实施,做好各阶段间的协调衔接工作,并进一步优化完善各阶段操作流程。2.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建委分别为各阶段的责任单位,其中市发改委负责牵头协调推进立项阶段,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牵头协调推进用地审批阶段,市规划局负责牵头协调推进工程规划许可阶段,市建委负责牵头协调推进施工许可阶段和验收办证阶段责任。3.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建委、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卫生局、市园文局、市人防办、市城管委、市公安局交警局、市公安消防局、市气象局、市林水局等部门根据审批事项所属的不同阶段,分别为投资项目审批对应阶段参审单位。4.涉及供电、供气、给排水、网络、电信、地铁工程、运河工程等管网技术衔接的单位,做好相应配合工作。
问题二、采用新流程后,我市投资项目审批周期是否得以压缩?
解答:以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类项目审批平均时间为基准,从项目立项到施工许可的平均周期不超过9个月;以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的企业投资类项目,从项目立项到施工许可的平均周期控制在6个月以内。项目审批周期以自然日计算,包括行政审批时间、中介技术服务时间、组织专家评审时间、组织招投标时间、公示时间和建设单位补正修改时间。其中行政审批时间,一般民营投资项目为40个工作日,大型国有投资项目为90个工作日。项目进行工程初始设计以及因业主原因延误报件的时间,不计入各阶段审批服务时间。较以往项目审批周期有大幅压缩。
问题三、哪些项目适用于《杭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阶段审批新流程》?
解答:新流程适用于杭州市本级审批权限内采用审批、核准、备案方式立项的政府投资项目和企业投资项目。各区、县(市)可参照执行。
问题四、按照新流程,立项阶段审批工作由谁牵头?哪些部门参与?
解答:由市发改委负责牵头协调推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阶段。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等为参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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