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
Eng|繁体||
时政要闻   领导重要讲话   新政解读   新政要览   图片新闻   杭网议事厅   区县传真
您所在的位置:
杭州网> 杭州新闻中心> 杭州新政> 新政解读
 
企业拒绝与职工开展工资协商 最高罚款三万
2013-10-31 06:49:29 杭州网

昨天,杭州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会议为期两天。今天,将对《杭州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草案)》进行分组审议。

协商确定的劳动定额

应该使90%以上的职工能够完成

《条例(草案)》规定,劳动定额方面,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企业应当通过协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标准,而协商确定的劳动定额标准应当使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正常劳动条件下本企业同岗位90%以上的职工能够完成。协商确定的计件单价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同时,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确定的工资标准应当高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当企业利润增长或者劳动生产率提高时,职工方可以提出增长工资的协商要求。同样的,当企业确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难以履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时,企业方可以提出工资调整方案,与职工方进行工资集体协商。

拒绝与职工开展工资协商

最高罚款三万元

依法签订的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具有约束力,双方应当全面履行。

如企业违反规定,拒绝或者拖延答复职工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求的,或是不履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均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该企业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对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处两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但如果企业发生破产、兼并、解散等重大变化,致使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时,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参加协商的各方代表

不得少于5名

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有着一套严格的流程,其中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但工资集体协商的时间周期和次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协商双方确定,当双方就协商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时,应由企业方制作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

参加工资集体协商的每方代表人数为三至九名,规模以上企业参加工资集体协商的每方代表人数不得少于五名,企业方的协商代表不得多于职工方的协商代表,并各自确定一名首席代表。工资集体协商代表的任期与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期限相同。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见习记者 张梦月    编辑:郑海云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  开心  豆瓣  人人  Twitter  Facebook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大政纵览
 
·聚焦2010年杭州市两会
·杭州向全国派发旅游消费券
·2009年三大报告公示
·印象西湖,杭州的一张金名片
·杭州向67万市民派发亿元消费券
大政图鉴
 
一样的精彩
 
农村“文化墙”引领新风尚
 
建德 单季稻亩产有望六...
 
全民健身 赛赛谁最棒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1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