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
Eng|繁体||
时政要闻   领导重要讲话   新政解读   新政要览   图片新闻   杭网议事厅   区县传真
您所在的位置:
杭州网> 杭州新闻中心> 杭州新政> 新政解读
 
节水技改项目可获政府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能达100万元
2013-05-10 08:15:23 杭州网

本周日(5月12日),是第二十二个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昨天,记者从杭州市城管委获悉,《杭州市节约用水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出台实施,符合条件的各类节水技改项目,可获得政府不同金额的补助,其中,单个项目最高补助将达100万元。

用水单位如果有节水技改项目的,可向城管委下属单位杭州市公用事业监管中心申请补助,但须符合5个条件:

1、申请单位必须是在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计划用水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2、节水技改项目施工前必须按照国家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项目备案、审核手续;

3、节水技改项目投资额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且不属于财政性资金项目;

4、节水技改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运行,达到预期节水效果;

5、节水技改试点(示范)工程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杭州市节水发展规划的要求,具有明显的节水效果、较好的示范作用及推广应用的价值。

另外,专项资金补助主要是根据项目的先进程度和实际投资额进行分类,同一项目只能补助一次,已获得市级财政其他补助的,不再重复补助。

比如,节水技改试点(示范)工程项目按照实际投资额的30%予以补助。单个项目的补助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企事业单位利用冷却水,洗涤用水,以水为原料生产饮料、纯净水等产品的生产后尾水,锅炉冷凝水,以及雨水、再生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实施水循环回收利用等的项目,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的15%予以补助。单个项目的补助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等。

《杭州市节约用水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同时也对骗取节水技改专项资金的行为作出了严厉惩罚:一经发现,将追回已拨付的专项资金,并取消该单位3年内申请节水技改专项资金的资格。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记者 任彦 通讯员 邱霞    编辑:郑海云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  开心  豆瓣  人人  Twitter  Facebook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大政纵览
 
·聚焦2010年杭州市两会
·杭州向全国派发旅游消费券
·2009年三大报告公示
·印象西湖,杭州的一张金名片
·杭州向67万市民派发亿元消费券
大政图鉴
 
母女情最深
 
聪明的机器 杭州工博会...
 
“画城”桐庐有了城市 ...
 
做好事还得学点真本事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1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