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日(5月12日),是第二十二个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昨天,记者从杭州市城管委获悉,《杭州市节约用水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出台实施,符合条件的各类节水技改项目,可获得政府不同金额的补助,其中,单个项目最高补助将达100万元。
用水单位如果有节水技改项目的,可向城管委下属单位杭州市公用事业监管中心申请补助,但须符合5个条件:
1、申请单位必须是在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计划用水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2、节水技改项目施工前必须按照国家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项目备案、审核手续;
3、节水技改项目投资额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且不属于财政性资金项目;
4、节水技改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运行,达到预期节水效果;
5、节水技改试点(示范)工程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杭州市节水发展规划的要求,具有明显的节水效果、较好的示范作用及推广应用的价值。
另外,专项资金补助主要是根据项目的先进程度和实际投资额进行分类,同一项目只能补助一次,已获得市级财政其他补助的,不再重复补助。
比如,节水技改试点(示范)工程项目按照实际投资额的30%予以补助。单个项目的补助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企事业单位利用冷却水,洗涤用水,以水为原料生产饮料、纯净水等产品的生产后尾水,锅炉冷凝水,以及雨水、再生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实施水循环回收利用等的项目,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的15%予以补助。单个项目的补助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等。
《杭州市节约用水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同时也对骗取节水技改专项资金的行为作出了严厉惩罚:一经发现,将追回已拨付的专项资金,并取消该单位3年内申请节水技改专项资金的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