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通知》
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切实减轻他们的负担,对促进农村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起着重要作用。
近些年,我市着力强化农民负担源头防范、监测预警、综合治理、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有效推进了农民减负工作。不过,当前农民负担的源头隐患还没有完全消除,反弹压力依然很大。
日前,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通知》,指出,要创新监管举措,强化日常监管,确保农民减负落到实处。
向农民收费须填写申报单
村级组织向农民收取费用以及以一事一议方式向农民筹资筹劳,《通知》规定,应填写《向农民收费申报单》,经村级组织负责人提出意见后,连同社员(代表)会议决议、筹资筹劳方案、基础建设成本收支明细计划等材料一并上报,经减负部门会签后方可实施。
对村级组织向建房农户收取宅基地选位费或基础设施建设成本费的,重点要审核收费是否公平、公开、合理。
对村级组织报刊订阅实行限额制,其中,所有低收入农户集中村限额为1000元。在限额标准内,优先征订党报党刊,适当订阅业务报刊。享受保障经费补助的集体经济薄弱村,则由财政补助资金统筹解决。
通知还指出,要加强对集体财务开支、资产处置、资源发包租赁等事项的监管,综合运用各种措施,积极稳妥化解村级债务,维护农民与村集体的权益。
重点开展好检查暗访活动
落实农民减负要求,日常的监管十分重要,这次通知中,也有具体的要求。
除了对涉及农民负担的收费文件实行“审核制”,健全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等外,要重点开展好检查暗访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开展农民负担明察暗访工作,把暗访作为加强农民负担监管的重要方式,每年检查暗访次数不少于2次。
要围绕征占地补偿、种粮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村级组织正常运转补助、村干部报酬补助等惠农资金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户到村。
要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零费制”落实情况的检查暗访,防止学校以补课、代办等形式增加学生负担。
为此,要发挥农民负担监督员分布面广、深入基层等优势,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参与到全市农民负担检查与暗访活动中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