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余杭的一名男子深夜去一处空置的老房子“捡漏”,想偷点别人家搬走腾空以后遗留的古董旧物或者金银细软,哪知找了一圈没找到啥值钱的,这东西没偷到,火气倒上来了,竟然一把火把房子烧了,幸好群众及时报警,余杭警方会同消防部门迅速赶赴现场,火势得到有效控制,未造成人员伤亡。余杭警方破获了这起放火案件。 4月30日23时37分许,余杭公安接群众报警称:在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直街区块有房屋着火。接到报警后,余杭公安余杭派出所民警立即联同消防官兵赶赴现场进行灭火,同时民警对周边居民予以疏散。经消防部门全力扑救,现场火势被扑灭。经现场初步勘察,起火房屋属于二层砖瓦木质结构,过火面积约200多平方,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消防部门全力扑救起火房屋位于老余杭直街区块,该区块已被政府列入拆迁改造范围,居民也都搬离,大部分房屋已经空置,电源已经切断,等待政府相关部门进一步拆除,深夜那里都没有人,为何会突然起火呢?民警隐约觉得这场火没那么简单。 随后,民警立即调取了事发前起火房屋周边的监控,发现在火灾发生前5分钟,一名骑自行车的男子在起火房屋逗留过几分钟。综合各方面情况,该男子与房屋起火存在关联。民警通过调查,于次日凌晨3时40分许将该男子抓获,经民警审查讯问,嫌疑人金某某(男,27岁,余杭区余杭街道人)对当晚实施故意放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他“捡漏”不成,放了一把火经余杭公安调查,犯罪嫌疑人金某某,是余杭本地人,在余杭街道某饭店打工。4月30日晚9点,其在饭店下班后回到家。晚上11点多,金某某骑着一辆自行车出来想去余杭直街附近买夜宵吃,但夜宵摊已关门。在回来的路上,正好途径余杭直街,金某某觉得,这些老房子不久后就要拆掉,住户已经搬空,可能会留下一些古董或者旧物之类的东西,说不定还能“捡漏”,找到值钱的能卖个好价钱。于是,他停好自行车后,就去了其中一间屋子,结果在二楼找了一圈没有找到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有点恼火的金某某随手捡起一把遗落在地上的雨伞,他用打火机将雨伞点着后,把已经烧起来的雨伞塞进了房间空置的一个木制旧衣柜,并将地上的塑料袋塞入了木柜中。随后,顾自己离开,导致火灾发生。目前,犯罪嫌疑人金某某因涉嫌放火罪被余杭公安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提醒:被列入拆迁范围且已经空置的老屋,虽然没有人居住,但其属于公共财产,入内“捡漏”均属于盗窃,更不能肆意破坏,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