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中院为了此次开庭 首次启用七人合议庭 法院认为,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的共同历史记忆,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全社会都应崇尚、学习、捍卫英雄烈士,英雄烈士的荣誉神圣不可侵犯。萧山烈士陵园是“褒扬烈士、教育后人”的重要公共场所,两被告的行为轻视英雄先烈,无视公众情感,蔑视法律尊严,侮辱和亵渎了英雄烈士的荣誉,侵害了烈士亲属及社会公众的情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道德评价秩序,后果严重,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遂作出上述判决。 此次开庭,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施行后,杭州中院首次由三名法官、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合议庭开庭审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级高级法官、副院长许米亲自担任审判长。 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判,分为三人和七人两种。在三人合议庭中,人民陪审员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在七人合议庭中,人民陪审员对事实认定,独立发表意见,并与法官共同表决;对法律适用,可以发表意见,但不参加表决。 与以往的三人合议庭不同,在七人合议庭中,合议庭由四名陪审员和三名法官组成,数量配比相对平衡,陪审员的心理优势和“存在感”得到增强,参审的积极性得到较大提升,他们来自不同行业、不同群体,有着不完全一样的价值观。在案件的事实认定上,他们能独立发表意见,与法官共同表决,使裁判结果更加符合审判公开的要求。 根据法律规定,社会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依法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以及其他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应当适用七人合议庭进行审判。 两个被告均初中文化程度 一个00后,一个90后 李某和吴某坐在被告席上,姿态拘谨,大部分时候都低着头。 李某2000年生,河南人;吴某1990年生,贵州人。两人均为初中文化,在杭州同一家理发店里工作。 据两人的辩护律师说,事发当天,吴某和李某下班后与另外三个同事相约去玩雪拍照,几个人原本是打算去其他公园的,但有同事提到山上雪景好看,这才临时改道去了北干山。临出发前,李某觉得穿军装拍照帅气,便将自己收藏的两套军服拿出来,一套自己穿,一套提供给了吴某。将照片发布在QQ空间,主要是出于炫耀的目的。 事发后,两人都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后悔不已,李某也很快把空间里的照片删除了。 然而,照片在社会上造成的恶劣影响并没有就此消除,两人的行为引发众怒,在检察官出示的证据中,就包括社会组织和公众的倡议书,建议对他们进行严惩。 庭上,李某和吴某对公益诉讼起诉人主张的基本事实均无异议,两人都当庭向烈士家属和社会公众道歉,并表示愿意接受公益诉讼提起人提出的诉讼请求,通过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经过审理,法院当庭判决:被告李某、吴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浙江省省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内容需经法院审核)。逾期不执行,法院将在上述媒体刊登判决书的主要内容,所需费用由李某、吴某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