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青少年爱国教育和法制教育 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身着仿纳粹军服在萧山烈士陵园拍照被起诉 都市快报 记者 林琳 通讯员 钟法 去年12月30日,外地来杭务工人员李某、吴某前往萧山烈士陵园拍照,后李某将身着仿纳粹军服的照片发布在其个人QQ空间里。照片被扩散传播后,网友反响激烈,社会影响十分恶劣。
2019年1月8日,公安机关对两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4日和7日的行政处罚;2019年4月4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针对两人侵害烈士荣誉的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昨天上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一号大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据悉,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颁行后浙江省英烈保护领域民事公益诉讼第一案,到场旁听的除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陵园烈士亲属代表,还有来自杭州高级中学的100余名在校师生。 公益诉讼起诉人杭州市人民检察院 要求两被告公开道歉 杭州市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派出三名检察官出庭参加诉讼。 据起诉书,2018年12月30日晚,李某、吴某二人在萧山烈士陵园身着仿纳粹德军制服拍照,事后,李某将照片发布在其QQ空间,被群内多人阅见并转发扩散,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检察官说,萧山烈士陵园是褒扬烈士、教育后人的重要公共场所,是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是庄严、肃穆的场所,李某和吴某的行为,是对革命精神的诋毁和亵渎,是对烈士荣誉的侵害,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道德评价秩序,后果严重。 根据2018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公共场所、互联网或者利用广播电视、电影、出版物等,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行为,英雄烈士的近亲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依法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经诉前公告,在没有烈士近亲属提起诉讼的情况下,杭州市检察院依法向李某、吴某二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两被告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杭州中院为了此次开庭 首次启用七人合议庭 法院认为,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的共同历史记忆,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全社会都应崇尚、学习、捍卫英雄烈士,英雄烈士的荣誉神圣不可侵犯。萧山烈士陵园是“褒扬烈士、教育后人”的重要公共场所,两被告的行为轻视英雄先烈,无视公众情感,蔑视法律尊严,侮辱和亵渎了英雄烈士的荣誉,侵害了烈士亲属及社会公众的情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道德评价秩序,后果严重,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遂作出上述判决。 此次开庭,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施行后,杭州中院首次由三名法官、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合议庭开庭审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级高级法官、副院长许米亲自担任审判长。 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判,分为三人和七人两种。在三人合议庭中,人民陪审员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在七人合议庭中,人民陪审员对事实认定,独立发表意见,并与法官共同表决;对法律适用,可以发表意见,但不参加表决。 与以往的三人合议庭不同,在七人合议庭中,合议庭由四名陪审员和三名法官组成,数量配比相对平衡,陪审员的心理优势和“存在感”得到增强,参审的积极性得到较大提升,他们来自不同行业、不同群体,有着不完全一样的价值观。在案件的事实认定上,他们能独立发表意见,与法官共同表决,使裁判结果更加符合审判公开的要求。 根据法律规定,社会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依法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以及其他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应当适用七人合议庭进行审判。 两个被告均初中文化程度 一个00后,一个90后 李某和吴某坐在被告席上,姿态拘谨,大部分时候都低着头。 李某2000年生,河南人;吴某1990年生,贵州人。两人均为初中文化,在杭州同一家理发店里工作。 据两人的辩护律师说,事发当天,吴某和李某下班后与另外三个同事相约去玩雪拍照,几个人原本是打算去其他公园的,但有同事提到山上雪景好看,这才临时改道去了北干山。临出发前,李某觉得穿军装拍照帅气,便将自己收藏的两套军服拿出来,一套自己穿,一套提供给了吴某。将照片发布在QQ空间,主要是出于炫耀的目的。 事发后,两人都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后悔不已,李某也很快把空间里的照片删除了。 然而,照片在社会上造成的恶劣影响并没有就此消除,两人的行为引发众怒,在检察官出示的证据中,就包括社会组织和公众的倡议书,建议对他们进行严惩。 庭上,李某和吴某对公益诉讼起诉人主张的基本事实均无异议,两人都当庭向烈士家属和社会公众道歉,并表示愿意接受公益诉讼提起人提出的诉讼请求,通过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经过审理,法院当庭判决:被告李某、吴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浙江省省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内容需经法院审核)。逾期不执行,法院将在上述媒体刊登判决书的主要内容,所需费用由李某、吴某承担。 特别邀请杭高100名同学旁听庭审 增强青少年爱国教育和法制教育 近年来,抹黑英雄、侵犯英烈荣誉、虚化甚至丑化英雄的行为时有发生,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为了厘清公众对待此类事件的错误认识,增强对社会公众特别是青少年群体的爱国教育和法制教育,杭州中院特别邀请了杭州高级中学100余名高一学生到庭旁听。 另外,杭州中院还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对该案庭审进行了全程直播。此案主审法官、民一庭员额法官余江中说,两被告在陵园肆意拍照亵渎侮辱烈士荣誉的行为,不仅伤害了烈士亲属和公众的感情,同时也是对社会评价秩序、社会公共利益的损害,具有很强的教育意义。通过此案的法庭辩论和庭审结果,可以向公众明确是非对错标准,将庭审变成全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引起社会公众警醒,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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