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天无理由”到底包含哪些理由?“人肉”别人隐私是否违法? 都市快报 记者 夏裕 朱振辉 昨天,浙江一则新闻上了全国热搜排行榜,一度占据第一的位置,引起全网热议。 据媒体报道,4月25日,买家黄小姐在李先生的淘宝店购入18件衣服,总价4600多块钱。可五一小长假过后,说是不喜欢,发起了退货请求。 因为淘宝要求7天无理由退货,淘宝店家李先生认为已经超过了7天,就驳回了买家的退货申请。这个顾客马上进行了第二次申请,后来淘宝客服介入,判定买家赢。 “我一看一件都不留,全部退货。全退。理由就是不喜欢。”李先生加了买家微信,想问问原因,结果点开对方朋友圈大吃一惊,对方竟然穿着自家的衣服在西藏旅游拍照! “一看她的朋友圈都是这些天在西藏旅游,跟她小姐妹互穿的,一路在晒,去西藏旅游的这些图片,都是这次在我们家买的衣服,大概我当时看的是穿了4件。” 李先生在媒体曝光黄小姐后,黄小姐的身份信息、手机号、暂住点等等一系列信息也被泄露。 在身陷舆论风暴之后,黄小姐于昨天下午通过微博发声。 按照她的说法,本周四(5月9日)已经跟商家达成协议,拍过照片的衣服不退,但没想到后续发展成这样,这期间也遭到不少电话辱骂。 昨天晚上,记者联系上在宁波工作的黄小姐,电话里,她一直在哭,说网络暴力太可怕了。“不停地有人打电话、发短信辱骂我。我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铺天盖地的都是一片骂声。开头几个电话进来的时候,我还跟对方说,你了解真相吗,你就来骂我。他说,我就是想骂你,觉得很爽。” “我一个晚上没睡觉,到现在一天没吃东西。我的手机卡被我掰了,所有跟手机卡绑定的信息都被曝光了。今天还有人找到了我住的地方,我听到有人在敲门。我不敢开,我一天哭得停不下来。” 黄小姐说,自己一次性买18件衣服很平常,不是网上说的为了旅游拍照买的,然后退货。 她给我看她的淘宝评价管理,买家好评率100%。“我在网上一共买了904样商品,大部分都是衣服,我就是喜欢买买买,我生活就是这样的人,开心了就想买,看到喜欢的衣服就买,不喜欢了就退,但是退货的很少。”“我是拿到卖家快递当天去西藏旅游,很多衣服都没有拆封。旅游时,我一共拆了八件,穿了八件,其中三件是很喜欢的。其余的有的衣服偏大,感觉质量不好,就套在身上拍了个照。” “我退回去的一共是14件,三件喜欢的留下了。穿过的衣服我也跟卖家沟通过,如果不给退就不退。卖家也不是发了18件,只有17件衣服。早在5月8日,我已经跟店家达成协议,所有拍过照片的衣服都不退。” “现在我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下午的时候,我跟公司领导请假,我没说请几天,他就同意了。领导也知道这件事了。” 在接受完记者的采访后,微信上,黄小姐又给我发来一封长信,她说,“我道歉,我承认自己错误,求求大家,不要再让事情再发酵了。” 昨天,记者多次在淘宝上联系卖家李先生,对方自动回复:欢迎光临,谢谢亲的支持关心,店铺还在处理这个退换货呢!没办法一一回复清楚细节。这几天暂时不接急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