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有权在30日内采取 限制出入境、罚款、拘留 情节严重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 被执行人应当按照《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的要求立即履行债务或者报告财产。拒不报告财产又不履行的,在《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发出后一个月内采取下列措施: 1.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 限制出入境,或者责令交出出入境证照、宣布证照作废等; 3. 罚款、拘留。单位为被执行人,可视情同时对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予以罚款、拘留。 被执行人或其他相关人员拒不腾退涉案房屋、土地的,执行人员应当在腾退期限届满之日起一个月内,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被执行人拒不报告财产、虚假报告财产、违反限制消费令,经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应当在一个月内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被执行人或其他相关人员具有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虚假诉讼等抗拒执行行为之一,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在10日内作出拘留决定;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应当在一个月内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推荐阅读 失联50天奇迹生还 小伙却没法回杭州!最崩溃的是他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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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启动自动时间节点提醒 执行人员必须按限制时间处理案件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俞处长介绍,针对《意见》的施行,省高院也在同时进行办案系统的改造工作,加强对办案流程的管理控制。“以前因为各种不可控因素,对被执行人的送拘、罚款等处理可能偶尔会出现人为决定的推迟或者提早的情况。但是现在系统改造之后,案件的办理流程实现‘半自动化’,到了某一个时间点,系统会自动跳出提示,提醒执行人员必须在限制时间内对被执行人进行罚款、拘留或移送公安机关等处理,对执行人员也起到了监督作用。” 俞处长还表示,《意见》施行前,还曾经存在过一个较大的争议点,就是在被执行人暂时无履行能力的情况下,是否还有对他们的拒执行为进行罚款的必要。而现在的《意见》中明确规定必须罚款,不能因为被执行人手头暂时没有钱,就不采取罚款措施。 五一期间 杭州本地的“老赖”在车站飞机场抓得最多 据统计,五一期间,杭州法院本地“老赖”落网情况,分别是地铁站抓住1人;车站坐车、坐飞机抓住27人;在杭州旅游抓住7人;务工、找工作抓住6人;高速、公路临检抓住2人;娱乐城、公园、浴场消费抓住3人;宾馆抓住6人;参加葬礼抓住1人;就医抓住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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