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21年,徐丽还是和丈夫协议离婚了。婚姻失败已是可悲,但她想不到还有还不完的债。 2015年开始,徐丽陆续接到法院的传票——婚姻存续期间,丈夫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借款14万,加上另外四起借贷案,总共300多万! 过去的1000多个日子里,徐丽被五笔“夫妻共同债务”压得无法喘息,独自抚养两个孩子,还连累着身边亲友为她间接还债。 离婚后成被告 丈夫还欠人14万 1994年,徐丽(化名)和周董(化名)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两个儿子。 2015年2月27日,两人协议离婚。 “对女人来说,婚姻失败已经是很悲哀的事了,可我没想到离了婚还有还不完的债。”就在离婚后的第三个月,徐丽收到了一张法院传票,因前夫周董与海峰(化名)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徐丽被债权人作为共同被告告上了法庭,涉及借款14万元。 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因该笔借款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徐丽需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而对这笔欠款,徐丽事先毫不知情。 原来,早在2009年,徐丽和周董因感情不和已经分居,因为考虑到孩子,一直维系着名义上的夫妻关系。 虽然借款合同上只有周董一个人的签名,法庭上,周董也称对外举债均用于自己炒股及弥补炒股的亏损,并未用于家庭生活,属于个人债务;徐丽也递交了社区及周董母亲的证人证言,但法院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分居的事实,遂判决周董、徐丽共同归还该笔借款。 三个月后再次接到法院传票 还有300多万共同债! 一审判决犹如晴天霹雳,让徐丽欲哭无泪,但更令她意想不到的是,三个月后,徐丽再次收到法院传票,被通知参与另外四起与周董有关的民间借贷纠纷案。 “本金加上利息,一共有300多万,也不知道哪天又会收到法院的传票,这么多的债我这辈子也还不清!”作为一名银行中层干部,离婚后虽要独自抚养两个儿子,经济还算能承受,但一想到以后都要背负着这一笔笔糊涂债,徐丽无法接受。 一审判决后,徐丽开始走上维权之路。一年间,她跑了无数次的法院,身上的五个案子经历了一审、二审、再审,结果均仍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016年8月,走投无路的徐丽向杭州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法律监督,请求检察机关依法抗诉。 “根据当时的法律规定,要证明夫妻一方对外举债为个人债务难度很大。因为很少有人会约定夫妻财产归各自所有,更难以证明第三人知道这个约定。”承办检察官王籽佳如是说,“五个案子一共有三个债权人。其实债权人也认可徐丽对债务不知情,但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通常会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自从惹上了官司,徐丽整个人都垮了,一直病退在家,工资基本上都被法院执行了,平时抚养儿子、看病吃药都是靠母亲和姐姐资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