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中间的损失可以向中介要吗? 问:我通过中介定了一套房,付定金时说是可以组合贷款,并明确写进定金协议里的。但现在要办按揭了,中介却跟我说,那套房子不接受组合贷款了!本来组合贷款的话,我的公积金可以贷78万,我算了一下,按照15年算,不能组合贷款的话我要多付二十来万利息!请问我可以向中介要这个差价吗? 律师:赵小松 北京天达共和(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答:基于你所提供的信息,购房人与中介公司就房屋买卖事宜建立居间合同关系,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五条:“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规定,居间人有义务如实报告案涉房屋的有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房屋面积、价格、能否办理组合贷款等事项。购房人与中介公司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约定案涉房屋可以办理组合贷款,若中介公司故意提供虚假信息,导致购房人做出错误判断进而签订合同的,中介公司作为居间人因自身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本案关键在于购房人无法办理组合贷款的原因,若因购房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办理组合贷款,中介公司并无过错,那么购房人则无法要求中介公司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