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反家庭暴力,并不是一个新鲜的话题。
2017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1周年。依据相关法律,工会、共青团、妇联、居委会、村委会等应对实施家庭暴力的加害人进行法治教育,必要时可以对加害人、受害人进行心理辅导。
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的事例并不少见,别让孩子在家暴阴影下成长!本文报道了参与处理未成年人家庭暴力案件的法官、检察官以及教育专家等对家暴的观点,希望广大家长能深受启发。
未成年人遭受家暴屡见不鲜
市妇联曾接访过这样的案例,城区某中学学生李明(化名)中考前夕因母亲在家打他,离家出走,到妇联请求人领养,市妇联调解员和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将其送回学校,在老师的帮助下调解,孩子回去上学,此后又反复离家出走;城区某中学学生小燕(化名)因遭受家庭暴力,离家出走,后经过社会帮助安全到家。
在市妇联主办的家庭教育讲座中,据统计,在场的200名家长,约70%表示打骂过孩子。据省妇联及全国妇联相关数据显示,每年遭受家庭暴力的未成年人案例不在少数。
家暴给孩子留下很多负面影响
荆门市心理学会秘书长李静:家庭暴力指行为暴力和语言暴力。家庭暴力分为:教育孩子时野蛮粗暴;孩子处于家长间的家庭暴力环境;家长间家暴并对儿童施暴。从儿童后续成长影响来看,三种情况的负面作用是逐步加大的:
低自尊,当儿童总是处于被否定状态,特别是在家庭以外受到暴力责罚,会产生严重的自卑心理,然后会逐渐回避同辈玩伴及社交场合;
缺乏自我,形成讨好型人格,为了避免遭受家暴,经常揣摩他人心事,按他人的喜好行事;
习惯说谎,对已发生的事情,说明实际情况必定受家暴,而说谎也许可以躲过一劫,逐渐养成说谎习惯;
暴力倾向,家长是儿童的第一任老师,当家长总是用暴力手段处理问题、表达情绪、构建家庭关系,儿童就会潜移默化养成暴力倾向;
极端冲动方式处理问题,长期处在家暴环境中的儿童,没有形成良好的情感认知,变得极度冷漠,面对一些问题出现时,会采用一些极端冲动的方式,或伤害他人,或自杀自残伤害自己,“药家鑫事件”就是典型的家暴后遗症产物。
家长在家庭教育及家庭经营方面,应该懂得:家暴施暴者具有攻击性人格,是一种典型的人格障碍,而这是比较严重的心理健康问题,必须进行专业的矫治。同时,教育孩子要教罚结合、体罚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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