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长假期间,建德发生了两起醉酒驾驶非机动车事故。
9月30日,一位70多岁老人骑电动车从建德大同郎家水库边连人带车摔下,建德交警大队民警事后了解到,老人当天中午在亲戚家喝了不少白酒和红酒,骑车回家途中经过水库弯道时,因为酒精作用车没能控制住,从水库边摔下去,所幸伤势不重。
另一起事故发生在10月4日,家住建德梅城的小吴,中午约朋友吃饭,餐桌上小吴小酌几杯白酒。酒足饭饱后,小吴骑自行车上路,刚骑上车酒劲上头,一头摔倒在地上,头部受伤,血流不止。
交警对小吴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检测结果为:195mg/100ml。
交警说,大部分人只知道酒后不能开车(机动车),并不知道酒后同样不能骑非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得醉酒驾驶非机动车,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处50元罚款。
交警特别提醒,非机动车,特别是电动车的骑车人千万不能小视酒后骑车的危险。另外,如果涉事的电动车经过鉴定超标达到机动车标准的,将按照酒后驾驶机动车处罚,醉酒驾驶的将受到刑事处罚。
推荐阅读:
全国考研报名启动 浙大要招硕士研究生5500余名
“双11”临近 今年还能再创造一个消费奇迹么?
国庆前寄到杭州的包裹 13天了为啥还在"派送中"
上车时踢到踏板 大伯小腿"喷血"!司机直奔医院
糊涂!90岁大伯公园里和陌生女人聊1小时借出4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