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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一网络女主播向另一个女主播脸上泼硫酸?
2017-02-14 08:13:25 杭州网

泼硫酸者可能面临

怎样的法律惩罚?

“律师来了”签约律师、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盈科全国刑民交叉委员会副秘书长马晓胜

蒋某将事先准备好的硫酸泼向彭某,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一般是轻伤以上。因此,本案中的蒋某致彭某脸部、颈部皮肤浅Ⅱ度烧伤,若经鉴定为轻伤以上,则可能承担刑事责任。而作为彭某,对于自身所受伤害,可提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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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郑亿 林琳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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