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蔡怀光)昨天凌晨,湖墅南路文一路口,一辆红色轿车正在等红灯。信号灯未变,路口突然一阵巨响。“就好像爆炸了一样!”目击者这样描述。
红色轿车遭严重追尾,被撞出10多米,滑进了路口,而它原本停车的位置,被一辆黑色轿车“霸占”了——黑色轿车的车头隆起,前排两个安全气囊都打开了。
随后,目击事故的路人和司机发现,一名男子从黑色轿车的驾驶室下来,踉踉跄跄。有人凑近想询问他的伤势,结果,一阵酒气扑面而来……
目击群众发觉男子加快脚步,有逃跑的嫌疑,随即将他控制住并报了警。而被追尾的红色轿车女司机,则被证实受了轻微伤。
交警到场后查实,男司机姓付,他的血液中酒精浓度达到了256.7mg/100ml,属醉驾。付某随后被交警带离审讯,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目前尚处农历正月,仍是人们聚餐饮酒的高峰期,“喝酒不开车”这句话,希望所有驾驶人不仅能挂在嘴边,也要放在心上。也就在昨天,记者从余杭交警了解到,去年在该区发生的一起醉驾逃逸致2人死亡的案件,目前已进入判决执行阶段,肇事司机李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据了解,李某的律师主张该案应以交通肇事罪论处,但法院认为,李某无视交通法规和公共安全,在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仍继续驾车,并冲撞其他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造成2人死亡3人受伤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