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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水表使用期限 超过6年要更换
2016-10-11 06:40:44 杭州网

    省质监局近期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民用水表、燃气表专项计量监督检查,检查发现全省大部分地区都不同程度存在水表、燃气表未经检定投入使用、到期未更换的情况。

    据介绍,本次专项监督检查由各县(市、区)质监部门随机选取辖区内投入使用分别为11年、7年、1年的居民小区,对其水表、燃气表计量管理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全省累计抽查居民小区1284个,在用水表25655台、燃气表10504台。抽查发现,23502台水表经强制检定合格后使用,受检率为91.6%;10258台燃气表经强制检定合格后使用,受检率97.7%。按照国家计量法制管理要求,家用水表使用期限超过6年后、燃气表使用期限超过10年后须到期更换,在本次抽查的水表、燃气表中,有1775台水表、299台燃气表未按规定到期进行更换。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通讯员 沈志坚 记者 阮妍妍    编辑:汪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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