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样是签了协议的合同工 为什么同事比我少工作一小时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6-08-24 07:30   

微友问:我已经退休了,现在一家物业公司帮他们做器械维护,每天工作十个小时,而且是跟物业公司签了协议的。另外有个同事也是和我一样签合同的,可他每天只要工作9小时,待遇、休息日都跟我不一样。

我已经在这家公司工作6年了,今年签的协议还没有到期。现在公司单方面提出要提前解除劳动关系,这合理吗?我可以要求赔偿吗?

签约律师陈利娜:浙江泽大(义乌)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办理合同纠纷及家事纠纷。

首先应明确你与物业公司之间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如果已经办理退休手续或已享受退休养老待遇的人员受公司聘用的,双方之间形成的是劳务关系。公司按约定的程序解除聘用协议,无需支付赔偿。如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其次,如你与同事都是跟公司形成劳动关系的,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你可向公司要求同等对待。

如你与同事跟公司形成的是不同法律关系,则按各自签订的合同约定的报酬及工作时间,履行相关合同义务。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林琳 朱振辉 王艳 通讯员 童校云 朱燕红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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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退休了,现在一家物业公司帮他们做器械维护,每天工作十个小时,而且是跟物业公司签了协议的。另外有个同事也是和我一样签合同的,可他每天只要工作9小时,待遇、休息日都跟我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