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城法院的法警小袁和一位同事赶赴山东枣庄执行公务。
事情原本很清楚:一位山东籍的张老板在杭州帮人做了一笔200多万元的担保,债务到期后,钱没能还上,张老板作为担保人自然得承担责任。
张老板本身是山东枣庄某置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小袁查到,该公司名下账户有余额可供执行。于是,前几天,小袁就和同事开车赶往枣庄某银行。
开了7个多小时的车,结果,警车被一道景区大门给挡住了。原来,根据导航,警车开到了枣庄的台儿庄古城景区,银行就设在景区内。
景区保安见到警车,上前指挥道:“车子不让进的,售票处在那里,要买票抓紧,马上天黑要关门了!”
小袁和同事愣住了,指着警车和身上的警服说:“我们是浙江杭州的法警,是来执行公务的,也要买门票?”
“不行你去售票处问吧。”保安说。
小袁赶到售票处,还没来得及说清楚来由,一名30多岁的女售票员一句话就把他呛了回去:“不管什么事由,进去都要买门票。”
小袁一看,景区门票160元一张。
眼见天色已晚,即便进入景区,银行可能也关门了,加上当时无法找景区负责人沟通,小袁便和同事先在景区外的宾馆住下了。
第二天一早,小袁和同事再次来到售票处,出示了工作证件和执行法律文书。
没想到,景区工作人员依然坚持,不管是法院执行还是公安执法,都必须买门票,“进我们景区,就是游客。”
交涉无果,小袁只好掏出320元,买了两张门票。
好在进入景区步行半小时后,小袁二人找到了那家银行,200多万元执行款最终顺利划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