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友:我和我老头子是小学退休教师。 我们小女儿的前夫,外孙女的爸爸,因公司涉嫌一起诈骗案,出走了,至今不知在哪里。听说他公司的副总及有关人员已被刑拘,他本人网上已被通缉。 一伙受骗的人找不到他,就来找我们。
从今年3月至今一个多月内,我们及外孙女接连受到这伙人的威胁。他们张贴传单,发短信威胁,还几次强行闯入我家,用砖头砸门,在锁孔上喷漆、塞牙签,在墙上、门上、信箱上、自行车上及地上喷红漆及写诬蔑的话。
还几次三番地去我们外孙女的学校门口,散发传单,围堵我及外孙女(外孙女现在由我们在抚养),说些不堪入耳的话,并发微信,扬言要泼硫酸,恐吓她,吓得她直哭,不敢上学。 我们简直度日如年,精神受到极大的摧残,生命得不到保障,数次都是我们求助110才摆脱他们的。像这样的情况,我们该怎么维护自己,可否申请人身保护令?
签约律师杨思纯:(上海德尚(嘉兴)律师事务所律师,具有丰富的民商事诉讼及非诉讼业务经验,擅长处理地产租售及民间借贷法律事务。)
答: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做出的民事裁定,尚不适用于您这种情况。
不过,债权人找不到您女儿的“前夫”,就到家里来讨债虽说是件无奈的事,但运用过激行为是非常不妥的。他们采取的这些过激行为已经对您一家的正常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您选择报警是正确的。
警方的处理措施您没有提到,您可以要求警方根据情节依法处置,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视情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