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丈人出了150万给女儿女婿买学区房 现在小两口闹离婚,这钱算借的还是送的?
3年前,女儿和女婿买房钱不够,老丈人慷慨解囊出资150万元,如今,老丈人却起诉女儿女婿要求还钱。
这次向女儿女婿讨债纠纷的背景是,小两口正在闹离婚。那么这笔150万元巨款,到底算是借的还是送的?庭审中一张借条成了关键。
老丈人起诉女儿女婿
今年3月,金华的吴大伯专程赶到杭州,走进西湖法院立案庭,说要起诉女儿女婿,要求他们还钱。
吴大伯称,女儿和女婿都在杭州工作,2012年,女儿和女婿为了给他们的女儿提供更好的学习环境,准备在杭州买一套学区房,但是钱不够,希望吴大伯能帮帮忙,吴大伯心疼外孙女,同意帮忙。
吴大伯说,他最后出资150万元给小两口买房,但这笔钱并非无偿赠与,而仅仅是借给小两口的,而且还要按照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收取利息。
吴大伯不光这么说,还拿出了一张借条作为证据——这张借条是女儿写给他的,对借款金额和利息等都做了约定。最关键的是,当时还有一位律师的见证签名。
这150万元,小两口后来确实拿去买房了。
不过,现在吴大伯的说法是,儿子也打算购买学区房,他去找女儿女婿要求还钱,但小两口不肯还了。
女婿称是赠送款
老人家这么一大笔钱,到底是借给小两口的,还是送给小两口的?这显然是小两口现在该不该还钱的关键。
庭审中,女儿吴某对于吴大伯起诉的事实和诉讼请求无异议。
这里要插播一个情节,事实上,吴大伯来起诉要求小两口还钱后不久,在案件开庭前,吴大伯女儿也已经起诉女婿要求离婚了。
这么一说,女儿承认是借款自然是不难理解的,事情也明了:实际上,这笔钱不是女儿不肯还,而是女婿不认账了,真正要解决的纠纷,无非就是女婿该承担的那一半。
当然,闹到离婚这一步,女婿王某是不想认这笔账的。
他当庭表示不同意,“这钱不是借,当时老丈人给我们钱的时候没说是借给我们的,只是给我们买房用的。借条的事情我不知道,而且借条上只有我老婆一个人的名字,说明这个借条是无效的。”
“为什么律师见证的时候女婿没有到场呢?”法官询问吴大伯父女俩。
“我想着都是一家人,所以也没有在意。”吴大伯说。
“我打电话叫我老公跟我一起去的,但是他说他忙,让我一个人过去。”吴某说。
但王某仍然坚持说,借条一事毫不知情。只不过,庭审中王某也没有提供出相应证据,来证明这是老丈人当初赠送给小两口的。
法院:借条真实有效
西湖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女儿吴某向吴大伯借款150万元有借条为证,所以借款事实予以认定。
法院认为,这150万元虽然是以女儿名义借的,但产生于女儿吴某与女婿王某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钱也确实用于购买学区房,所以是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既然是夫妻共同债务,所以现在吴大伯讨债,小两口就得连本带息都归还,法院判决予以支持。
据悉,近日,小两口主动将150万元及利息还给了吴大伯。而实际上,夫妻俩随后也在另一起案件中经法院调解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