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4日晚11点,一男子爬上25米广告牌,自己报警要跳楼。萧山衙前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用大喇叭跟他喊话沟通。他说他姓姚,46岁,今年3月底进了萧山中纺城里的一家公司做电焊工,4月25日,老板辞退了他,但不肯付他工钱。
民警答应他第二天天一亮,就帮他找老板协商。劝了半小时,姚自己爬了下来。他说没地方住,民警给他安排了食宿。
5月5日清早,民警联系上姚的老板。老板说,他们一开始就和姚谈妥,先试用2个月再看要不要留用,试用期每天工资150元。“他在我这里干了37天,人懒不说,电焊技术也不行。我看他老乡面子上,劝他跟老师傅多学习学习,他都不当回事。实在没办法才请他走的。”老板说,姚这37天应领工资5550元,但结算时姚却提出要1万。
老板答应,等出差回来跟姚再谈一谈。
姚听说老板不在,又跑出去爬到广告牌顶上。
因为广告牌在104国道边,又是大清早,路过104国道的、中纺城上班的人把广告牌周边堵了个水泄不通,严重影响了104国道的正常通行。
民警铺好气垫、疏导完交通,又拿着大喇叭跟姚沟通。姚提出,因为老板“不痛快”,他要加价,除非老板一次性付他15000元,否则他不会下来。
考虑到救人要紧,老板同意一次性付姚15000元。听老板这次这么干脆,姚又反悔了,说自己为了这笔钱,“高空作业”两次,老板应该再补偿他精神损失,加在一起总共要价3万。
这一下老板火了,双方再次陷入僵持,一僵持就是15个小时。
最后实在没办法,民警们七拼八凑,凑了15000元,老板又派自己弟弟送来了15000元,三万元现金摆在广告牌下给姚看,姚才总算爬了下来,这时已经是第二天凌晨0点。
萧山警方以姚涉嫌扰乱公共秩序和敲诈勒索刑拘了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