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9点半,拱墅法院一号法庭审理了一起诈骗案。
被告姓张,男,28岁。浙江温岭人,初中毕业后一直没有找工作。
据检察官指控,2014年1月至7月,张在杭州拱墅区、下城区、江干区等地的酒店和咖啡店里假装摔跤受伤,以此向店家索赔。截至案发,他共骗得现金6000元,酒店房券、餐券10张(价值12000余元),并被免除住宿费用4000余元。
庭上,张表示愿意认罪。
张第一次摔跤是在温德姆酒店。
去年1月19日傍晚,他花2800元开了一间豪华大床房,入住三四个小时后,酒店总台忽然接到电话,张说,自己在洗手间里滑倒,脚受伤了。
酒店工作人员将张送到医院,经检查,他脚部软组织挫伤,没有骨折。
温德姆酒店的工作人员说,张原本是索要现金的,经过协商,酒店最后赠送了3张豪华大床房的房券作为赔偿,总价值7500元(该房型门市价一晚近4000元)。另外,张当晚住宿的费用也退还给了他。
之后两个月,张使用房券入住过两次。
到了4月15日,他再次“摔跤”,这回是在万豪酒店一楼大厅的洗手间里。据张说,自己当时刚把行李寄存到前台,还没来得及办理入住手续:“我内急,想先上个厕所,结果刚冲进去就摔了。”
酒店工作人员过去查看,张倚着洗手台喊痛,附近地面上有残留的洗手液痕迹。
“当时,我们带他到医院检查了,医生说没什么大碍。”万豪酒店的工作人员说,虽然张伤势不重,他们还是给了他2000元现金、5张豪华大床房的房券(总价值5440元)和两张自助餐券(价值656元)。张当晚入住的1288元房费自然也没有收取。
这些房券和餐券,都被张陆续消费使用掉了。
据张交代,他最初是从电视台播放的法制节目中了解到这种“碰瓷”手法的,后来赌博输了钱,手头紧,就想到了通过这种方法“赚快钱”。而之所以选择高档酒店的洗手间,是因为大酒店看重声誉,怕客户闹事,更愿意出钱解决纠纷。加上洗手间无法安装监控,他伪装起来也比较方便。
张后三次“摔跤”分别是在桐庐、下沙、绍兴的蓝山咖啡店里。
7月28日,他又到深蓝广场的蓝山咖啡店,准备通过相同方式诈骗钱财,不料这家店的经理跟下沙分店的老板是亲戚,见过他的照片,识破骗局并报了警。
法官当庭宣判: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张×关于前两次“真摔”的辩解有悖常理,且与其在公安机关所作供述相矛盾,故不予采纳。
综上,判处张有期徒刑十个月,处罚金2000元,并责令其退赔非法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