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状 4年受理家庭暴力的投诉949件出台《反家暴庇护救助实施办法》
《条例》实施4年以来,杭州成立了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委员会,由公、检、法、司等18家相关单位组成,办公室设在市妇联。
另外,市、区、街道、社区建立了四级“妇女心灵驿站”,将心理疏导融入家庭矛盾化解中,构建了妇联系统家暴投诉受理、调处、疏导、跟踪、反馈的全程工作网络。
4年来,杭州市妇联共受理有关家庭暴力的投诉949件。杭州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联动平台自2013年8月启动以来,杭州市妇联跟踪处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投诉件达近千件,家庭暴力仍是妇联信访投诉的重点问题。
王楠等志愿者值班的维权服务热线“12338”,设立了跟踪反馈制度,及时给家暴受害人法律帮助和心理疏导,必要时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制止和处理家暴案件。
“目前,市妇联已与市民政局联合出台了《杭州市反家暴庇护救助实施办法》,办法对家暴受害人的救助庇护做出明确规定:如果受害者有需要,可以凭基层组织开具的家庭暴力证明,自行前往市救助管理站,也可以凭县级以上妇联组织开具的介绍信,到救助管理站得到相应的庇护救助。同时还可以得到市妇联提供的相对专业的心理咨询和法律援助等配套服务。”杭州市妇联权益部副部长仙翠霞说。
这几年,杭州市妇联在反家暴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杭州市民的自我保护意识明显增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社会氛围已逐步形成。
探索温州发出我省首张反家暴“人身保护令”
杭州正在探索制定相关保护性制度
2009年,温州的季女士跟丈夫离婚,告到龙湾法院称丈夫有家暴行为,并提供了报警回执单、照片、病历等证明。法院立案的同时,向季女士告知了离婚诉讼的若干注意事项,其中包括“人身安全保护裁定书”(即“人身保护令”)。
当年6月,龙湾法院发出了浙江首张反家暴“人身保护令”,有效期3个月,期间禁止季女士丈夫对其殴打、威胁和骚扰。如果季女士丈夫再次施暴,法院将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早催生“人身保护令”的是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在2008年3月制定的《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选取了全国9家基层法院作为试点,而龙湾法院则是浙江省内唯一的试点法院。
“人身保护令”的出台,是将事后惩罚施暴者转变为事前保护受害者,开辟了国家公权力介入家庭暴力防治的新途径,是用司法手段保护家暴受害方的一项尝试。
目前,杭州也正在积极探索制定相关的保护性制度。仙翠霞说,“我们对家暴个案的投诉,除提供面对面的法律服务和心理疏导外,还会以电话回访的形式了解受害人情况,明年考虑经当事人同意后,提供更具体、专业的跟踪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