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2点45分,51岁的男子王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在上城法院十号法庭开庭受审。
王是奉化溪口人,初中文化,以做绿化工程为生。他个子不高,身形微胖,双手反铐在背后,被两名法警押上被告席。
旁听席上坐着他的老婆、女儿和女婿,王扭头朝他们看了又看,红着眼垂下脑袋。
起诉书上说:2014年2月,王雇用、指使他人,向与自己并没有债权债务关系的童某索债,并意图强行将童带入王所在的宾馆房间。当时,童奋力挣扎,王某等人没有得逞。之后,王又多次用自己的手机给童及其妻子发送恐吓短信,向其索要至少1500万元的现金。
“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人说。
法官问王有无疑义,他沉默半晌,缓缓开口:“我是个老实人,我没想过要伤害他(童某)。”
王嗓音沙哑,有些口吃,说起话来蛮费力。即便如此,他还是洋洋洒洒讲了近半个小时。
据王某所说,2008年以前,他和童所在的房产公司是有合作协议的。房产公司下面要做园林工程或绿化项目,都会向王采购苗木。
但是后来,公司新的常务副总上任,把几个大项目都交给了别的园林绿化企业。
王对这些项目进行跟踪调查。凭着十余年的从业经验,他发现承包方以次充好、虚报价格,赚取大笔差价。王向房产公司的老总童某进行了举报揭发。
“他当时很感激我,说要给我好处,以后在生意上也会照顾我。”王说,没想到,后来他参加童的房产公司的招标活动,却依旧没有中标。
此后,双方再也没有生意上的往来。
去年,王在老家做工程,借了一笔200万的高利贷。今年年初,债主催讨利息,王拿不出钱,就想到了童。
他觉得,童是个身家上亿的大老板,居然说话不算话,太不够意思。“我给他打过电话,也去找过他,但他好像根本不认识我一样,老是回避我。”
今年2月9日,王叫了四个老乡,开车来到杭州,专门在童住处隔壁的宾馆“蹲点”。他特地选了两个面朝住宅楼的房间,从窗口可以直接看到童家楼下的单元门和过道。
2月12日晚9点左右,童刚走到楼下准备开门,王的老乡蒋某和汪某就从后面扑了上去。蒋右手勒住童的脖子,左手拿毛巾去堵他的嘴,汪则抱住童的腰,把他往宾馆里拖。
童边挣扎边喊救命,蒋、汪二人见有保安朝这边走来,急忙窜入宾馆,跟着王连夜逃回老家。
童嘴角有点擦伤,事发后,他立即报了警。
但王某并未善罢甘休。2月18日至26日,他接连数次给童及其妻子发短信,威胁说要“用枪、用炸药,用几十万来换你几个亿”。
2月28日,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在溪口将王某等人抓获归案。
庭上,王反复强调,自己并不清楚几个老乡对童做了什么,他只是想找机会请童上楼,以便“借一步说话”。至于后来的恐吓短信,纯粹是吓唬吓唬童,好让他拿钱,并没有真的准备伤害对方。
公诉人当庭出示了一份证据——蒋、汪等人在公安机关做的笔录。他们说,自己与童无冤无仇、素不相识,之所以来杭州,是因为王给了每人200元辛苦费,让他们帮忙“讨债”。王还承诺,一旦拿到钱,会分给他们20%的费用作为额外奖金。
动手前,王买了帽子和毛巾分发给他们,并特别叮嘱:帽子用来遮脸,毛巾拿来捂嘴,万一事情没办成,要赶快逃跑。
“王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系犯罪未遂,依法可从轻、减轻惩罚。”公诉人建议,对其在3年以上5年以下量刑。
法官让王作最后陈述。他轻声说,自己没干过坏事,因为不懂法,才会犯错。
法官没有当庭宣判。
王被带下法庭时,他的女儿往前探着身子,带着哭腔喊了一声“爸爸”。
王低头前行,没有回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