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陕西安康人邓某因涉嫌故意伤害被余杭警方刑拘。
邓某,41岁。去年4月,他来杭州在钱江经济开发区一机械公司里做零工。由于公司不包吃住,只好到外面找租房。
37岁的梁某跟邓是工友,在附近租了个三室一厅的农居房,和妹妹、妹夫分住两个房间,还剩一间空房,刚好租给了邓某。
梁某是温州人,一个人在杭打工,老公和女儿都在老家。闲聊中,她跟邓某提起,自己和老公关系紧张,已经有一年多没有回去了。
平时,邓时常帮梁提提水、拎拎东西;而梁遇到什么开心或是烦心的事,也都愿意和邓说说。
时间一长,两人发生了“婚外情”。
今年5月,邓跟梁正在租房缠绵,被梁的妹妹撞了个正着。
妹妹认为姐姐背着姐夫跟别人在一起,是件丢面子的事。她坚持让姐姐和他们一起搬走。
梁某虽然跟着妹妹、妹夫一起搬了出去,但仍然和邓某发短信、打电话,两人感情愈发深厚。
6月下旬,妹妹发现姐姐还在跟邓联系,一通大闹,抢过电话对着邓某破口大骂。
妹夫连某也帮着妹妹,指责邓纠缠梁某。
邓不予理睬,继续给梁某发信息。
7月1日早上6点左右,连某拿着一根木棍跑到邓的租住处,在楼下大声叫骂。邓火起,在楼道里捡了一根钢管,跑下去和连某扭打在一起。
争斗中,连某头部被钢管击中,摔倒在地。邓红了眼,没有停手。
邻近租房的租客报了警。
经鉴定,连某颅内出血,颅骨骨折,一直处于昏迷状态,已构成重伤。
目前,连某仍在医院抢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