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
Eng|繁体||
您所在的位置:
杭州网> 杭州新闻中心> 社会新闻
 
 
欠债人拿了巨额支票跑了 警察该不该帮忙去追?
2014-04-04 07:40:39 杭州网

    昨天早上,吴先生(化名)拎着一袋证据材料,匆匆赶到上城法院,一屁股坐在原告席上。

    他起诉的是南星派出所。吴先生说,事情起因是邵某夫妻俩欠了他30万元钱,法院调解后对方还是没还钱。

    “去年5月,邵某夫妻俩说,叫我把法院执行局查封的房子解封,卖掉,房款来还我的借款。我想既能拿回欠款,又能兼顾他们夫妻俩的利益,就答应了。”

    当时,三方新签了份协议,说共同管理卖房款,这样确保吴先生能收回借款。

    2013年9月4日,那套解封的房子卖出去了,三个人于是一起去中介店里领支票。

    可在去银行办理兑换的途中,意外发生了。

    吴先生说,邵某在凤凰中心一楼大厅,以种种借口缠住了他。

    而此时,邵某的妻子杜某却不见了。

    吴先生觉得不对劲,叫邵某拿出支票来,邵某不肯。

    “在这样紧急的情况下我拨打了110求助,我怀疑他老婆偷偷把支票拿走去银行了。”吴先生说,他当时希望民警追回杜某,或者送他和邵某去银行。

    吴先生说,他没想到的是,赶到现场的南星派出所民警拒绝了吴先生的请求。

    “我后来赶到银行时,邵某老婆已经把111万元的支票全部转账转走了,直到现在我也找不到这对夫妻!”

    吴先生觉得民警不作为,自己讨债落了空。“都说有困难找警察,我当时处境危难,你们帮到我什么了?”吴先生庭上激动地拍桌子,“我要是不报警,可能还能追上她呢!”

    出庭民警回应说,“我们出警了,调查后发现这是一起债务纠纷。而且当天邵某答应会还钱给原告,只是利息方面还需要协商。”

    “公安部有个‘十不准’规定,其中第五条就是‘不准为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讨债、逼债,插手经济纠纷’。”民警说,当时出警的警察告知过双方,这不属于公安管辖范围,如果双方有争议,可以起诉到法院。

    “不准乱作为,不代表不作为!”吴先生这么解读“十不准”。

    民警出示了当天双方都签字的出警处理单,上面有吴先生与邵某的签字,表示当时双方认可警察的处理方式。

    “我签字是为了抓紧去追杜某。你们警察不帮我去追,我自己急着要去追呀,这是我自己的钱!”吴先生没好气地说。

    吴先生认为邵某夫妻是明显的欺骗;出庭民警则表示,如认为涉及违法犯罪,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公安部门报案。

    法官昨天没有当庭宣判。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通讯员 尚法 实习生 陆群安 记者 黄洪连    编辑:易晔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图库
国家地理旅行者参 ...
畲乡欢度三月三
人生璀璨如烟火
北约16国极地联合军演
盘点秀恩爱终分手 ...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新闻 城市 经济 社会
·专家:年份酒普遍存塑化剂问题 杜绝流通无可能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双移送打击新闻敲诈
·俄称美军舰驻黑海期限超出国际公约规定期限
·智利总统赴灾区视察 因余震被迫随民众撤离
·两部委规范继续教育基地补助经费 最高补500万
·主产区粳稻最低收购价结束 收购1357.57万吨
·港股3日升0.18% 收报22565点
·烧“豪车”代祭扫 清明祭奠成摆谱比阔“名利...
·广东南沙口岸截获检疫性有害生物西方苍耳
·温州闹市现虎尸 男子非法收购保护动物获刑7年半

阿根廷举行马岛战 ...

镜头下的印度火车内景

《Serena》剧照首曝光

让人又爱又恨的女配角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2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1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
Copyright © 2001 - 2014 Hangzhou.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